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加快绿色发展步伐、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中央企业通过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共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受到的关注与日俱增,有关标准规则日趋完善,需要中央企业积极适应、妥善应对。
为推动中央企业在新时代以更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时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坚持“新时代”、“高标准”的总体原则。“新时代”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定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衔接国际社会责任发展的新趋势新规则。“高标准”即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发挥功能价值为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在各类市场主体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指导意见》贯彻“三个统筹”的基本方法。一是统筹社会责任理论与中央企业特色履责实践,既遵循普遍规律,又体现中国特色。二是统筹企业自身高质量发展与功能价值实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作用。三是统筹社会责任整体工作与所属各领域具体工作,实现社会责任各项工作协调一致、运转高效。
《指导意见》从“四个维度”界定了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是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前提;“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与“提升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水平”是发挥功能价值的必然要求;“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是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四个维度从企业自身发展到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再到全球可持续发展,层层递进、互相促进,共同构成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
此外,《指导意见》从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深化实践、沟通传播、监督考核等5个方面对相关工作实施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开展。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指导意见》的解读宣贯,强化督促指导,加强跟踪评估,促进中央企业新时代社会责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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