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由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河北省法学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主办,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新形势下民营企业涉刑风险预防及合规业务交流会”在河北石家庄翠屏山迎宾馆成功举办。会议视角兼具理论与实务、深度与广度,来自一线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以及工商界代表等群英济济一堂,共襄民营企业合规话题盛宴。会议采用“线下会议+线上直播”的形式进行,线下参会近300人,线上观看超3.5万人次。
开幕致辞
会议在大成石家庄办公室主任、董事局主席、高级合伙人张海水律师的主持下正式拉开帷幕。张律师首先隆重介绍了出席今天交流会的主办方领导和特邀嘉宾,并代表承办方大成石家庄办公室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其中,特别感谢大成中国区董事局、管委会、监委会领导专门到会祝贺并参与开幕环节,充分体现了大成中国区管理层对大成专业化建设的支持;其次,介绍大成石家庄办公室是大成在调动全球资源,服务京津冀雄安新区协同发展的法律服务平台,本次交流会由大成石家庄办公室承办,对筹办会议的会务组人员表示感谢;最后,预祝交流会活动圆满成功,相信通过业务交流活动,一定能为民营企业的合规发展贡献法治智慧。
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周保刚先生发表开幕致辞。周会长表示本次交流会得到来自全国各省市的专家学者、优秀律师的响应和支持,谨代表河北省法学会向参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衷心感谢。近年来,河北省在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河北省法学会已采取诸多重要举措以更好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次交流会将围绕民营企业涉刑风险预防和合规业务两大专业问题进行理论和实务的研讨交流,将有力提高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为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而贡献法治力量。最后预祝本次交流会圆满成功。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曲斌先生在开幕致辞中表示,本次交流会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合规发展相关各项工作深入研讨,探索更加稳健高效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与系统完备的风险预防机制,这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企业依法有序经营具有积极意义。在此,谨代表河北省工商联向在座的诸位专家学者、律师、企业家代表,以及为本次活动付出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致以诚挚问候和衷心感谢。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近年来,我们已采取了诸多重要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此同时,希望线下和线上的嘉宾了解并加入工商联工作,共同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最后预祝本次交流会圆满成功。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董事局主席,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袁华之先生发表开幕致辞。袁主任首先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向联合主办方表示由衷的感谢,向所有关注和支持本次活动的各位来宾、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其次,介绍了大成在推动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数字化、平台化、生态化、一体化、品牌化建设方面的发展策略。同时,表示大成刑委会是大成专业化建设中最优秀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在大成专业化改革2.0版本落地实施后,已经举办多场专业化活动,充分有效调动了各办公室刑事专业组的积极性,本次活动又是大成刑委会进行专业化建设的一次重要着力点,以及大成丽人刑辩营也是大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本次活动还得到大成石家庄办公室的全力支持,相信活动将有助于石家庄办公室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为服务地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更大力量。最后,本次交流会既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实战经验的分享,又聚焦民营企业合规管理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预祝活动圆满成功,也欢迎各位来大成视察指导工作,共同推动大成的进步,推动中国法治建设。
此次活动得到大成中国区董事局及监委会的大力支持,大成中国区董事局主席袁华之、副主席王立宏、董事马章凯、马巍、王隽、平云旺、杜立元、吴晨尧、张健、陈友坤、陈俊、郑国强、顾伟、脱薇、程建锋、高美丽,大成中国区管委会副主任戴鑫,大成中国区监委会委员冷云松、韩惠虓、郭宏清、魏士荣、刘海屏、朱兰春、李云丽,共24人出席本次活动开幕式并与大成刑委会部分委员合影留念。
主题一:企业涉刑风险现状与趋势
主题演讲环节由大成石家庄办公室董事局董事、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大成刑委会理事曹德全律师担任主持。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名誉会长张远煌教授发表了《民营企业刑事风险现状与有效合规计划构建》主题演讲。张教授首先从企业刑事风险基本形态和基本属性方面介绍了民营企业刑事风险现状;其次,阐述了刑事合规的基本属性、政策导向以及基本构造,认为刑事合规是不同于传统企业合规的新型合规,而是基于企业自律合规、行政监管合规发展而来的新型合规形态,不仅包含了传统合规的核心要素,而且有着区别于传统企业合规的特殊政策导向与更严格的有效合规要求;为此,进一步详细阐述了有效合规的形式标准(立法中的预防指引要素)、司法标准(有效合规技术评价标准)和实质标准(集中反映政策导向的基本标准);最后,从高层合规承诺、合规制度建设、合规机制建设、合规文化建设四个维度分享了如何构建有效企业合规计划。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顾问翟建律师围绕《从刑事辩护看中国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主题,从刑事辩护角度,以亲办案件为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与合规的实施难点。翟律师认为,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与合规的实施困难有两大原因:一是“树欲静而风不止”,通过两起典型的民营企业犯罪案件,生动形象地指出民营企业侧重于经营盈利,难以理解刑事风险防控和合规的重要性;二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尤其是近年来涉黑涉恶案件中,民营企业家常常成为打击目标,通过一起业主“偷电”案,反映了合规环境的复杂性。为此,翟律师表示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与合规的实施充满着挑战,并建议律师的角色不仅是解决问题(消防队),更是预防问题(防疫站),面对复杂的司法环境,内部合规是企业避免随意定罪和保护自身的关键策略。
主题二:优化营商环境及合规管理
主题演讲环节由大成郑州办公室刑事组负责人、大成刑委会联合牵头人、河南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李红新律师担任主持。
大成石家庄办公室党委书记、大成刑委会联合牵头人、河北省律协刑民行委员会主任刘丽云律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中民营企业的困惑》主题,以民营企业常见犯罪为出发点,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一针见血地指出民营企业的现实困惑:融资难、要债难、人才难。刘律师首先分享了独资企业融资法律风险、大型企业商业汇票融资风险、企业收取客户资金融资法律风险三个案例,对涉案的行为定性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企业融资刑事风险不仅仅是非法集资犯罪,还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其次,通过介绍近期“以刑化债”热点事件和案例,阐述了企业要债难的问题。最后,在当前人才难的大背景下,介绍了石家庄发布的引进人才条例,并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常州大学合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赵赤教授围绕《如何撰写高质量的合规评估报告》主题发表了演讲。赵教授深入分析了当前合规评估报告撰写的现状及问题,如企业合规内涵把握不精准、专项合规个性亮点不突出、克服纸面合规材料不充分、高质效办案及机制创新未体现等。为此,赵教授给出针对性的建议,指出高质量合规评估报告撰写的七大原则及指标:1.框架内涵体现企业合规的基本阶段及其基本要求;2.精准解读相关的司法规范及合规标准;3.参考对标相关的国际标准及国际惯例;4.拥有合规组织性要素及领域合规的质量特色;5.着力体现克服纸面合规的内容及材料;6.体现第三方机制方面的工作质量及机制创新;7.展现深化合规改革及企业合规中国特色的相关内容。同时,从高质量合规评估报告的原理及要义、框架及要点、未来课题前瞻方面,给出独到的见解。
大成成都办公室董事、管委会主任、大成刑委会理事郑陈蜀律师以《企业涉刑风险防控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为题,认为在国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各类企业普遍只关注市场竞争和逐利,很少有企业自觉开展内部治理工作。基于此,企业普遍存在涉刑频率高和涉刑面广的情况。如果推动企业管理涉刑风险,唯一路径是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同时,现阶段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又存在诸多痛点,比如:合规文化(合规实质条件)的缺失以及在未涉刑案的情况下不愿意主动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刑事律师应该主动开展企业涉刑风险防控的宣讲,以唤醒企业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
圆桌会议
随后,圆桌会议环节由大成石家庄办公室监委会主任、大成刑委会理事、河北省律协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秘书长李永辉律师担任主持,四位嘉宾从多维度进行深度讨论分享。
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大成刑委会联合牵头人于兴泉律师结合自己多年办理企业家及公司高管犯罪的实践,指出当前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就刑事司法领域存在的一些极其不正常现象,比如随意将陈年旧案重新审查起诉,升格定罪量刑;抛却当初的政府合同约定,肆意追究企业家刑事责任;无视以往的经济政策和历史现状,追究企业家刑事责任等,这一切都源于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职权在消弱,刑法规定被曲解执行。于律师认为,对于经济体负责人涉及的经济类犯罪,应尽可能采取非羁押措施,如果必须羁押,建议引入法院或辩护人第三方安排听证;对于刑事合规不起诉,建议扩大试点、权力下放基层;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办案原则等。
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人大代表、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段林国会长主要以“企业合规”“营商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三个关键词谈民营企业经营的困境和原罪。段会长强调,目前营商环境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政府拖欠问题,其二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于政府拖欠问题,其直接影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市场主体的信心;而农民工工资问题,则基本上成为了民营企业特有的犯罪。要完善营商环境,这两个问题亟待解决。对于经济发展困境,段会长提出,要提升经济增速,关键还是在于提振市场信心;而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在于国家必须要完善企业的法律保障。
大成上海办公室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大成刑委会联合牵头人、上海律协刑委会主任马朗律师认为,当前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原因之一是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标准不明确,并呼吁国家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从以下两个方面工作,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治理:一是执法层面,梳理和分析企业违规违法的案件数据,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企业及其所在行业进行公布,有助于企业从中发现合规的风险点、合规的不足之处,企业也能够根据这些信息,防患未然,亡羊补牢,颇具预防意义。二是立法层面,建议设立前科消灭制度,有助于提升企业合规整改的动力,让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河北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华彬先生指出,目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缺乏后劲,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投资没有明确方向,光靠“以旧换新”、“设备换新”等方式无法真正提升经济增速。经济发展要以增量带动存量,保障企业投资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崔会长后续就“专精特新”企业的概念、优势及河北省中小企业协会在“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分享,提出“专精特新”企业政策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使得企业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主题三:刑事合规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主题演讲环节由大成南宁办公室管委会主任,大成刑委会理事、广西律协理事熊潇敏律师担任主持。
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顾问、北京大学博士韩友谊律师发表了《企业合规导向的犯罪构成改变》主题演讲。韩律师认为企业合规的前提是企业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更可以是预防犯罪的场所。从企业规避刑事责任的角度,刑事合规会走向区分企业“故意罪责”和“过失罪责”的方向。在单位作为主体的犯罪构成中,会不可避免地强调“单位意志”,但这会是一场没有出口的迷宫游戏,单位无法存在自然人才有的犯罪心理,最后还是以自然人(直接责任人)的故意为单位的故意。从企业预防犯罪的角度,这是企业合规的长远目的,单位犯罪就不需要再考虑所谓“单位意志”(单位罪责),承担严格责任是最简单的选择。当然,对直接责任人仍然有作为自然人必须具备的罪责,才可追责。由此,企业犯罪追究责任时可以清晰区分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把“自然人替单位背锅”和“单位保护自然人”这两种不公平的现象都抛弃掉。
大成长春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理事、吉林省律协刑委会主任马丽敏律师围绕《企业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衔接》这一主题,认为目前我国企业刑事合规还在试点探索阶段,作为一个交叉性极强的热点制度,单靠刑事法律的“单打独斗”治理企业犯罪,难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治理效果。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企业刑事合规进行良性融合与衔接,形成制度合力,才能激发企业刑事合规的活力。针对制度间的区别,我们只有将司法效率和犯罪治理相结合、认罪认罚标准和企业合规计划相结合、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才能克服制度衔接的困境,开创企业合规治理的新局面,进而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大成太原办公室主任、大成刑委会理事、山西省律协副会长马俊律师以《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困境的思考》为题,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两高等近年来高度重视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禁止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但该类案件在实践中仍有发生,违规立案、挂案不撤案、管辖错误等程序违法事项屡见不鲜。马律师结合亲办案例,从“立案、撤案、监督立案、管辖、重新起诉、抗诉”的办案环节入手,深入、全面地分析了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困境,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和办案经验给广大律师提出了应对建议,并就如何解决困境、如何更好的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
圆桌会议
圆桌讨论环节,由大成广州办公室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大成刑委会联合牵头人田锋涛律师担任主持。
大成哈尔滨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大成刑委会理事吴雪岩律师认为,作为辩护律师在涉案企业合规申请书中应突出对涉案企业做合规整改、对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的意义、涉案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没有再犯可能及有完成合规整改的能力和意愿,助力涉案企业和办案机关启动刑事合规。吴律师还建议,作为新创立的制度,应当是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现有法律体系的冲击,能够在实践中稳定适用,通过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作为量刑情节予以明确,同时,为配合合规整改的时间要求,建议在《刑诉法》中设立暂缓起诉制度,或者在《刑诉法》中将刑事合规作为特殊制度予以设立,系统设定具体操作程序。
大成宜昌办公室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大成刑委会理事、宜昌市律协刑委会主任欧阳春青律师表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自2020年在全国检察机关逐步推行以来,惠企利民,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改革进程中也面临着以下痛点和问题:一是立法滞后,缺少权威正式的法律依据;二是在侦查、审判阶段缺位,检察机关唱独角戏;三是第三方机制运行存在缺陷。欧阳律师认为,作为律师,应积极呼吁国家尽快推进合规入法,同时,帮助企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提供可持续的方案。
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大成刑委会理事张志勇律师立足于大辩护角度,从政策、立法、司法、执法等角度,谈民营企业涉刑刑事风险防控:一是最后的社会政策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二是民法、行政法、刑法统一协调;三是用好现有的法律和刑事政策,比如13条但书;四是刑事立法要谦抑,尽量缩小犯罪圈的划定;五是刑事司法要跟上刑事立法脚步;六是建议建立倒查报请制度,倒查10年、20年以上要报请省级人民检察院;七是建议罚没统一上交中央财政,不能归办案单位支配;八是不仅要有效合规,而且要有效辩护。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河北法学》主编、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章民教授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分享:第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协调问题。马教授指出,立法进程较为漫长,对于刑事合规问题,可以考虑先以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统一,整治司法乱象。第二,国内法和国外法的协调问题,探讨中国企业要走出去该如何合规经营。第三,立法原则和司法环境问题,马教授主张要用足刑法、刑诉法基本原则;第四,立法完善和案例指引问题,提出要合理、充分运用最高检的四批指导案例。第五,定罪处罚和司法适用。最后,马教授提倡要顺应刑事合规政策要求,积极发挥刑事合规政策的优势。
闭幕总结
在热烈的讨论中,会议接近尾声。大成北京总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牵头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娄秋琴律师为本次交流会作闭幕总结。娄律师指出,此次会议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关键词:一是“规格高”,此次会议群贤毕至、高朋满座,既有河北省法学会和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的联合举办,又有大成中国区管理层的到场加持;二是“规模大”,此次会议有全国27个省市、36家大成办公室参会;三是“举办精”,此次会议虽然内容庞大,但是各项活动按照议程按时高效完成,干货满满;四是“选题好”,会议以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预防和刑事合规为选题,常谈常新。同时,娄律师针对今天会议内容,分享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营企业监管正在加强,刑事风险加大;二是司法环境不好,优化营商环境迫在眉睫;三是刑事合规认知不统一,实体法和程序法需要配套进行改革;四是企业风险分为内生性风险和外生性风险,内生性风险是重点防控的对象;五是刑事律师要敢于亮剑,除了重视人身权利保障,也要重视财产权利保护。最后,娄律师对今天会议的圆满成功表示衷心祝贺,对石家庄办公室的精心承办表示诚挚感谢,也欢迎大家以后继续积极参与和支持大成刑委会的工作。
本次交流会立足于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与合规问题,展平台之优势,集众家之所长,理论实务双驱联动,为民营企业合规发展注入新动能,凝心聚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未来,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全国各地法学会、工商联等机构的紧密合作,深挖专业的深度和广度,将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影响力、专业力与领先力发挥到实处。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