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根据已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鑫源”)已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7.45亿元,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证券代码:600615)56,387,350股股票,占重庆丰华总股本的 29.99%。若《重整投资协议》顺利执行,东方鑫源将成为丰华股份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东方鑫源实际控制人龚大兴将成为丰华股份实际控制人。
当天,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龚大兴、钟秉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增补龚大兴先生、钟秉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丰华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丰华股份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8月23日召开。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