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等13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务院同意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原名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与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署办公。200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南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城市南部建设。2004年4月,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将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南新区合并为高新区。2015年1月4日,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张家口经开区。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东临桥东区、宣化区,西连桥西区、万全区,南接宣化区,是张家口市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总面积14567平方公里,辖四个镇、两个街道办事处,14个居委会,38个行政村。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乃至张家口的知名度,搭建新的高层次招商平台,促进张家口经济实现跨越式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