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证监会对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进行行政处罚后,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蓝山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证监会决定对谭澍(时任蓝山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时为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赵瑞梅(时任蓝山科技董事,时为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另据证监会同日更新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谭澍、赵瑞梅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
经证监会调查,蓝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度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构销售业务、虚构研发支出、虚列运费支出以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蓝山科技通过上述手段虚增销售收入共计81092.2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共计8848.32万元(按实际收入乘以相应综合毛利率计算的对利润影响数,下同)。其中:2017年虚增销售收入29224.26万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43.20%,虚增利润总额3966.2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90%,虚增年末资产总额15148.29万元,占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13.69%;2018年虚增销售收入18740.36万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29.18%,虚增利润总额1019.0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16%,虚增年末资产总额22062.63万元,占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20.56%;2019年虚增销售收入33127.64万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49.17%,虚增利润总额3862.9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67%,虚增年末资产总额16062.11万元,占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14.20%。
虚构处置出售资产方面,2019年12月,蓝山科技及中经赛博因调整生产模式处置出售生产设备,销售金额为4383.18万元(含税)。经查,蓝山科技虚构该处置出售生产设备业务,购买方伊普赛斯实际为蓝山科技关联方且蓝山科技未实际收到出售款项,蓝山科技虚构处置出售生产设备4383.18万元(含税),占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4.89%。
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0年4月29日,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公开发行说明书》并进行了公告,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9月22日,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关于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9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
蓝山科技公开发行文件“财务会计信息”“业务和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部分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蓝山科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谭澍、时任董事赵瑞梅组织、策划、指使、实施了虚增银行存款、虚增销售收入、虚构研发支出、虚构处置出售资产等财务舞弊行为。蓝山科技时任监事陈海作为市场部经理协助谭澍具体执行虚构采购销售业务,在采购、销售、资金划转、伪造中介机构走访现场等各环节深度参与和实施了蓝山科技的造假行为。蓝山科技时任监事陈曼曼作为生产部副经理,知悉蓝山科技没有实际生产,按照赵瑞梅的指示参与编制生产部相关虚假单据。蓝山科技时任副总经理周权作为研发部经理,知悉蓝山科技没有实际研发能力、没有任何研发成果和投入生产,按照赵瑞梅的指示部分参与了编写虚假研发报告、组织文字材料申报专利等造假行为。蓝山科技时任董事会秘书解平海主要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其还兼任生产部经理,主管蓝山科技的生产和采购业务。
存在加盖私刻对方单位公章等情形
证监会对部分当事人提出的申辩意见进行复核。
其中,针对陈曼曼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认为:其一,根据相关员工笔录及工作文件,陈曼曼具体参与生产、采购业务,参与审批生产部员工转正,实际履行生产部副经理的职责。其二,陈曼曼部分参与虚假购销业务:一是市场部和生产部根据陈曼曼制作的《库存商品表》制作虚假销售合同,产品库存、如何组合都由陈曼曼负责;二是蓝山科技员工制作的虚假合同由陈曼曼初审并加盖私刻的对方单位公章;三是涉案关联方的购销合同也由陈曼曼负责确定库存。其三,陈曼曼参与财务造假,仍在公开发行文件和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最终,对蓝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谭澍、赵瑞梅给予警告,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二人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对二人合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蓝山科技欺诈发行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谭澍、赵瑞梅给予警告,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二人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对二人合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于蓝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行为和欺诈发行行为的其他责任人员陈海、陈曼曼、周权、解平海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理,证监会决定:对陈海、陈曼曼、周权、解平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带病闯关”
2020年4月29日,蓝山科技公告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等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蓝山科技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证监会按程序对蓝山科技启动立案调查。
证监会已对蓝山科技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证监会此前在通报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时指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指出,新三板公司应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带病闯关”,相关中介机构应勤勉履职,共同维护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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