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9日讯记者张昊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共性特点,以常见多发领域、环节为切入点,均体现了三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逐一解决案件侦办难点的经验做法。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力图通过总结分析每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推动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水平。7件典型案例分别为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山东省青州市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污染环境案、北京市密云区夏某江等5人洗洞污染环境案、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上海市青浦区谢某华等3人非法处置废料桶污染环境案、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重庆市永川区邬某渐等8人非法处置含油泥浆污染环境案。
据介绍,针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长期以来存在的范围广、发现难、治理慢等问题,从2020年开始,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三部门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纳入打击范围,2022年又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纳入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600余件18000余人。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1.8万余件,罚款近17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07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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