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出台《漳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条措施》,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落实上级财税政策、优化提升服务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纾困解难措施,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措施》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政策归口部门咨询申报。
措施中包含,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工业企业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鼓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减免欠费违约金。免除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个月租金,对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免除6个月租金。对小微企业上缴上级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的制造业企业,给予其上云费用50%的补助。对符合要求的电商企业,按不高于当年快递物流费的10%给予补助。对全市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蔬菜基地,每增加1亩叶类蔬菜种植面积补助500元/亩;对全市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生猪基地,以年出栏1.5万头为基数,每增加1000头,补助增量生猪养殖成本10元/头。支持疫情防控急需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和事项,可以不进行招标,由项目业主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发改部门报备后组织实施。加强货物运输畅通保障,加快审批审核,提高兑现效率。(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赵昂 通讯员 邵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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