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回访企业。 毛倩倩 摄
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卢梦莹 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浙江省衢州市两级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圆心,以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为基点,大力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持续打造四项“提升工程”,全力兑现“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庄严承诺,努力绘就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最大同心圆。
■协同联动
打造综治水平提升工程
“拿着龙游县人民法院开具的信用修复证明书,公司的转贷很快就完成了!”今年3月27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企业负责人何某感慨不已。
某商贸公司受市场不景气影响,产品滞销,资金周转出现困难,200余万元借款逾期未归还,被债权人郭某诉至法院。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张曹波发现公司名下有商用房产,除自用部分外,目前由另外一家商户承租。由于不动产设有抵押,如果径直对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将导致商贸公司丧失经营场所,更会因违约而雪上加霜。
“根据目前行情测算,拍卖款扣除实现抵押权的部分外,两处房产余值与执行标的额相去甚远。”考虑到公司产品销量回升,张曹波实地走访公司后,决定暂缓拍卖程序,但此时公司银行转贷又遭遇阻碍。
张曹波与银行确认后,积极组织双方协商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何某筹集20万元用以担保及郭某答应暂时解除查封、删除失信的执行和解协议。
紧接着,张曹波向银行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商贸公司得以顺利转贷,逐渐走上了“起死回生”的正轨。
据了解,依据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以及联合营商办、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今年以来已依法将628家企业及1168名个人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保证了经营主体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衢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祝菊红介绍,衢州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2021年,衢州法院就在全省首创推动全市域召开党委法院工作会议,市县两级党委出台执行工作保障措施32项。市县两级党委均出台综合治理执行难实施意见,先后听取法院执行专题汇报35次。衢州市委、市政府还联合下发通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合构建了执行协作机制37项。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监督、支持的工作意见,两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法院专题报告执行工作12次,人大代表参与、见证、监督执行1000余人次。
——衢州市委政法委还将综合治理执行难纳入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专项任务,衢州市委组织部将党员干部及其家属拒不履行情况纳入大整风民主生活会“十个讲清楚”内容。
——衢江区委将法院“十大涉民生执行案件”纳入区委“清风护航”行动,开化县政府深化“府院联动执行大会战”机制。
……
在多方合力的加持下,今年1月至6月,衢州法院执行“3+1”核心指标有3项位居全省第一。
■动真碰硬
打造执行强制力提升工程
“感谢法院,不用申请执行,就收回了被拖欠多年的货款。”今年6月30日,在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某建筑材料公司代理人拿到了8.5万元执行款,并向执行干警李新涛等人频频道谢。
姜某因工程建设需要从某建筑材料公司处购买混凝土,但一直以第三方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货款。建筑材料公司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姜某分期向该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共计8.5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姜某并没有按期履行。得到建筑材料公司反馈的信息后,执前督促团队李新涛向姜某发出《执前督促履行告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告知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见证下,姜某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欠款。
为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今年以来,衢州两级法院通过成立执前督促团队,并制定操作规程,对迟延履行当事人探索运用预处置拍卖程序、财产查控、预限制高消费等执行预强制措施,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有效减少了执行案件总量。
“强制力是执行工作的本质属性,必须见真章、见真招、见真效。”衢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汪佳介绍,衢州法院以“集中行动+专项攻坚+善意文明”模式,系统化提升强制执行力度。
今年以来,衢州两级法院聚焦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等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6次,拘留219人,扣押车辆89辆,执结案件934件,执行到位金额7917万余元。
“我们认罪认罚,愿意足额履行案涉全部执行款。”今年6月15日,随着常山县人民法院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审结,7起案件也顺利执行完毕。
徐某甲、徐某乙、张某三人系父母子女关系。2019年,三人因做生意需要多次向银行借款,后生意失败,无法归还贷款。2019年6月起,三人陆续被银行起诉,法院审理后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裁定,但三人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三人以各种理由拒不交付法院查封的车辆,并将房租、劳务报酬、债权等收入用于偿还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其他债务、缴纳个人商业保险等,导致法院已生效裁定无法执行。后常山法院将三人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依法以拒执罪对三人提起公诉。
随着案件审理的推进和法官的阐法析理,三被告人逐渐认识到了错误,并主动上交被法院查封的两辆车辆,经司法拍卖后予以执行。宣判前,三人主动将案涉的7起案件的执行款项80余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常山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打击拒执罪不能一判了之。”常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郑颖说道,“在拒执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坚持督促执行、依法严惩、以案释法等方法组合并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深化诚信引导。”
据了解,衢州法院推动建立“党委政法委领导,公安、检察、法院联动”的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内外合力,形成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移送拒执案件102件,引导当事人自诉8件,制裁违法率达84.87%,列全省首位。
■问题导向
打造执行规范化提升工程
“全市法院报请终本审核案件中,结果为不同意的,原因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报告内容缺漏、案件材料缺失、财产处置不明……”这是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衢州法院案件提级审核情况分析报告》中显示的数据。
为加强终本案件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衢州中院制定操作规程,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拟终本案件需报请中院审核,并成立由中院执行局全体员额法官组成的终本审查小组,做到材料规范、程序严谨、节点可溯、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衢州中院共收到报请终本审核案件620件,督促基层法院整改相应问题80余个,全市域规范农村宅基地房产、车辆查控处置流程等共性问题4个,有效提升全市法院终本案件质量。
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是执行工作的顽瘴痼疾。衢州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终本审查、案款管理、长期未结案管控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制先行—常态督导—不定期评查”规范化建设模式。
“今日案款发放清单,请各承办人于下午4点前核查出账。”今年7月10日上午9时,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案款专项管理群如常弹出消息,提醒执行干警及时发放案款。与此同时,执行案款对应的案件承办人也收到了一份专属交办清单,详细列明案件信息、入账时间、预计出账时间、延缓临近到期时间等内容。
这种规范执行案款的工作模式,对开化法院执行干警而言已是习以为常的了。
据悉,为解决执行案款应发未发问题,开化法院设立执行案款专职管理员,每日以工作清单方式向执行员交办案款发放任务,同时提醒、跟进、督促临期案款,防止有账不出风险。同时,常态化开展案款专项督查,由分管院领导、执行局局长阶段性进行核查,对无规定理由超期发放的,严肃追责问责。
衢州两级法院强化执行案款管理,建立存量案款未发放原因定期报告制度,实现无理由未发放执行款和待认领执行款的常态化动态清零。今年以来,衢州法院执行款发放平均天数5.81天,排名全省第二。
针对当事人诟病较多的案件久执不结问题,衢州法院则强化长期未结案管控,深化清理长期未结案专项行动,健全长期未结案的预警、督办机制,强化前端防控,促进平均执行天数同比下降6.85天,潜在长期未结案保持动态清零。
■数智赋能
打造执行数字化提升工程
“现在法院速度真是快,一天就执行到位了。”今年5月23日,申请执行人吴某感叹道。
此前,经衢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需归还吴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张诚通过“衢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系统”,对被执行人刘某的相关账户进行查控。得知情况的被执行人第一时间联系并履行了义务。当天,张诚在系统上“点一点”就解封了相关账户。
“以前查封和解封都需要去社保、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各家单位跑,现在只需要在系统上点一点,就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自动履行率。”张诚介绍,“许多案件在查控到公积金、社保、房屋等财产后,被执行人就主动与我们联系愿意履行,直接在线上就完成协商、付款、解封等一系列操作,效率很高。”
执行数字化改革是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工程,对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过程透明化、财产查控自动化等重点环节起着关键作用,“衢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系统”,就是衢州法院在浙江高院统一部署下,在执行数字化改革中进行的有效探索和实践。
2021年,衢州中院以全省法院执行“一件事”改革为契机,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16个部门联合上线“衢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系统”,构建财产查控、资产处置、联合惩戒、“网格+执行”四大模块,实现21个市级部门、85个县级部门,75项高频事项融网协作,跨区县协作事项平均用时从5个工作日降至20分钟以内,在全省率先实现高频协作事项全市域“一次不用跑”。
“衢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系统”运行以来,衢州全市域高效完成协助执行事项39955项,反馈办理率达93.8%,协查反馈准确率达100%,荣获2021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
与此同时,衢州法院还打造“共享法庭+执行”互动模式,推进“共享法庭”和“智慧执行2.0”“衢州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协作应用系统”融合互通,实现数字化改革背景下“1+1>2”的执行效果。
今年5月15日,柯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了一起合同案件,经前端集约化线上查控后,执行干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线索。
面对执行瓶颈,执行干警通过浙政钉“共享法庭联络群”,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所在村的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进一步了解情况。
最终,经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及村网格员对被执行人其他社会关系的详细摸排,以及执行干警的再次线下调查,最终掌握到了被执行人的基本动向,并通过一次凌晨集中执行行动控制住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到案后,在执行措施的强制威慑和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之下,主动筹款履行了义务。
此外,衢州法院强化数字化联合惩戒,在全国率先将失信信息嵌入行政审批平台,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助力衢州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荣登全国261个地级市第一。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永远在路上。”衢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洪学军表示,下一步,衢州法院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以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护航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周凌云 魏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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