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海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早期肝癌筛查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早期肝癌筛查和监测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海南省“2+3”健康服务包肝炎防治工作,切实减轻肝炎健康危害和疾病负担。
《方案》将病毒性、代谢性慢性肝病患者,特别是伴有肝纤维化、肝硬化患者等肝癌高风险人群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在随访管理过程中检测血清甲胎蛋白(AFP)、甲胎蛋白异质体(AFP-L3)、异常凝血酶原 II(DCP)三项肝癌相关标志物,同时进行肝脏超声弹性成像、肝脏超声及其他影像学检查。
《方案》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医务部(科)或疾控科的牵头下,成立由肝病专家、影像科专家、检验科专家等多学科组成的筛查团队,负责早期肝癌筛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质量控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早期肝癌筛查工作的认识和技能水平。做好筛查数据的电子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对筛查结果进行上报、及时分析和反馈。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将进行常态化检查和评估,重点评估早期肝癌筛查率、早期肝癌监测率、早期肝癌诊断率等指标,对工作推进较好且及时发现早期肝癌的医疗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早期肝癌监测是消除肝炎危害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近年来通过学术会议、专题研讨、技术培训,呼吁加强肝病、感染、消化、肿瘤、检验、影像等多学科协作,建立健全病毒性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全病程管理服务模式,在随访管理中开展肝癌血清标志物检测和影像学检查,促进肝癌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组织专家编写了《早期肝癌监测技术培训手册》,并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共同举办了海南省早期肝癌监测技术培训班。在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下,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联合国家癌症中心,促进将海口等城市纳入健康城市建设肝癌综合防治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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