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12日对记者表示,截至目前,中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
该负责人表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远距离环境迁移的潜力,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存在不利影响。为减少、消除和预防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国际社会于2001年达成上述公约。
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该公告规定了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包括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保留了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加剂等九项特定豁免用途,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及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十溴二苯醚等。
上述公约对中国生效已19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中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清理处置了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十万余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通过履约,减少了每年数十万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环境和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为环境质量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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