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日前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牛鼻子”工程,经过科创板、创业板试点后,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是“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他们建议,做好注册制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抓紧完善相关配套规则,尽快实现全市场实行注册制。
改革稳步推进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
“注册制增加了A股市场的股票供给,监管部门也在强调退市机制的完善,有进有出,让整个资本市场更加健康地流动起来。”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总经理奚国华表示,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了市场各方预期,进一步提升了股权融资市场化水平。
奚国华建议,监管机构应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市场化监管思路,加快推行全市场注册制。
全面实行注册制已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确定方向。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财富董事长其实认为,全面实行注册制将是“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切入点,有助于更高质量的创新、更高质量的供给,以及更高质量引进外资和我国券商更高水平地走出去。
上交所数据显示,2020年科创板新增上市公司145家,募集资金2226.22亿元,科创板融资额超过主板。深交所数据显示,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以来,市场总体平稳,主要制度规则和技术系统运行顺畅。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等措施落地,极大地丰富了科技企业、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渠道,推动资本市场在促进科技企业做优做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真正还权于市场
“应当看到,注册制试点时间不长,有关制度安排尚未经历市场周期和监管闭环的检验,有的新制度、新办法仍需磨合优化,实践一段时间后需要对注册制试点进行评估和改进,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注册制改革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真正还权于市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证监会原主席尚福林认为,真实披露信息,投资者才有可能根据发行人的真实情况和自身的风险偏好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选择,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性,是注册制改革的关键环节,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尚福林说,一是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读性。二是要压实中介机构核查验证和专业把关责任。三是要培育合格投资者,使其能够自主判断投资价值,做出投资决策。四是交易所和监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注册,把住入口关。同时,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真正做到“不做假账”。依法依规对信息造假等失信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加惩处,不断夯实信用基础,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俊表示,注册制有更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处罚力度也更为严格。资本市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中介机构必须对审计项目从严把关。
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瑞玉认为,要强化中介机构“把关人”角色,对中介机构故意和过失情形下分别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应区分。
完善配套制度 优化市场生态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认为,推进注册制改革还需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优化资本市场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十四五”期间着力推进注册制改革,需增强对企业上市的包容性和支持力度,持续带动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以市场化定价制度吸引更多优质公司上市,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发行生态,加快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圣湘生物董事长戴立忠建议,科创板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科技属性,支持更多硬科技企业上市。进一步完善发行定价机制与监督机制,营造更为良好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环境。
为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王建军表示,有必要深化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构建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罚没款赔先罚后机制。
针对落实“零容忍”方针,肖钢表示,从过往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经验看,对案件的查处要加强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有关中介机构违法责任的处罚,要有立体式追责机制,把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以及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手段结合起来,形成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全方位体系。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