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刊发了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海波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文章。杨海波在与商界人士交往中,大肆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最终锒铛入狱。这是领导干部没有处理好政商关系的一个现实教训。
领导干部同商界人士的交往是经常的、必须的。正常政商交往,既是职责所系,也是社会所需。陕西正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聚力打造现代能源、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等万亿级产业集群。推动这些工作,离不开广大民营企业的参与,更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引导、鼓励和支持。在构建政商关系中,要正确理解“亲”“清”二字,恪守“亲”“清”要求。
“亲”而不“清”不可取。过去落马的“老虎”、被拍的“苍蝇”,大多存在不良的政商关系,与不法商人“推杯换盏”,大搞权钱交易,逐步走向了犯罪深渊。这样的政商关系,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保“清”舍“亲”同样不可取。有些干部把不干事就不出事奉为圭臬,觉得跟民营企业交往有风险,顾虑重重不敢接触,干脆拒绝一切往来;有些干部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应该与民营企业打交道的时候也不主动,该办的事也不办,该给的政策也不给,让民营企业感到“会没少开、话没少讲、路没少跑,但反映的问题诉求却迟迟得不到回应和解决”。这样的做法,也破坏了营商环境。
政商关系的构建,核心就是要把“亲”和“清”很好地统一起来,既要做到“亲”而有度,又要做好“清”而有为。
这个“度”,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自始至终都要保持清醒头脑,与民营企业人士交往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拧紧交往的“安全阀”,在纪律和法律规定范围内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这个“为”,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放下架子、放下顾虑、放下包袱,把民营企业人士真正当“自己人”,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阳光、肥沃的土壤和适宜的水分,无事不插手、遇事有援手,难事不撒手、好事不伸手,切实把服务工作做在民营企业最急需时、最要紧处,以自身的有为,帮助其做大做强。
政商关系中,多一步是失度,退一步就是失责。只有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才能更好动员民营企业参与到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中来,政企携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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