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济南市纪委监委机关、济南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济南市亲清政商交往倡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分别从党政干部行为、企业家行为两方面详细阐述,各提出十一项具体清单。
如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要做到“新官理旧账”
《清单》明确,党政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做到清而不疏、清而有为。党政干部要做到爱企尊企、重商亲商,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企业的事就是我的事”理念,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当好企业发展的“店小二”。
《清单》要求,要畅通渠道、主动服务,优化“企业服务专员”“智惠导服团队”制度,完善与企业家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努力做到听心声、察实情、解难题;要分类施策、精准助企,实施企业“服务包”制度,针对企业需求主动送补贴、送资金、送技能,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精准直达。
《清单》提出,建好用好“泉惠企”平台、政务服务“云大厅”,推出更多“免申即享”“智慧审批”事项,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路”,实现涉企服务及时高效。在监管执法方面,要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人性化,对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轻微违法,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非强制方式及时纠正,指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加强对企业自我纠错和合规经营的指导,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落实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注意维护企业声誉,保护企业财产权益。
此外,党政干部还应恪守诚信、履约践诺,如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人员变动等因素造成企业利益受损的,依法依规兑现政府承诺、落实补偿救济,做到“新官理旧账”。在家教家风方面,要坚持廉洁齐家,注重言传身教,涵养良好家风,引导配偶子女及其亲属依规依纪依法从业、执业,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家教观、家风观。
企业家应自觉抵制
“围猎”公职人员等行为
《清单》同样对企业家提出一系列要求。企业家要珍视自身社会形象,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在底线红线方面,《清单》明确,企业家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筑牢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底线,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利用、依法纳税等法律法规;要通过正常渠道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反映真实问题,表达合理诉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要坦荡相处、清白交往,自觉抵制拉拢腐蚀、“围猎”公职人员行为,不以任何名义向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
在企业价值方面,要培育清廉文化,将廉洁承诺条款写入企业章程,严防企业内部腐败,筑起廉洁屏障,争创清廉企业;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立德固本、修身正行,争做有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的企业家。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
与干部选拔任用贯通融合
《清单》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涉企服务优化,做到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既出于公心、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又主动作为、热情服务企业,推动服务导向更加鲜明、政商交往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出台的便企惠企政策,积极向企业、企业家宣传倡导清单,推动形成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合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重商、尊商、亲商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营商环境问题背后潜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服务企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各级组织部门要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与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贯通融合,作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积极服务企业的干部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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