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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 周子勋)日前,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现“双碳”目标离不开财政支持
“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根本上说,离不开调控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路径的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全力支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能源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李继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将为我国有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重要保障。财政政策不是具体指导某个领域减排路径的政策,但却是国家统筹各领域做好发展和减排两不误的重要抓手,也是统筹各地方按照“全国一盘棋”布局开展工作的“指挥棒”,还可形成引导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流向低碳领域的长期预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樊轶侠对本报记者说,《意见》明确提出了健全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的阶段性目标等,总体思路清晰,举措丰富。此外,《意见》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着力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指导意义较强。同时,注重通过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更好激励市场主体节能减排
财政应如何支持“双碳”工作,《意见》从六大重点方向和领域进行了部署安排,并首次提出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同时,要求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
李继峰表示,财政部首次提出适时引入有偿分配,是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配额的有偿分配,将能有效引导碳价走势,从而更好激励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同时,这也是借鉴国际成熟碳市场的经验。通过有偿分配,可以利用增加的财政收入集中支持有利于国家提高整体减排能力的领域,如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
“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将成为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平稳推进的重要抓手。”李继峰说,当前,全球低碳转型都是政策驱动下的主动转型,通过政府政策和金融资本等“快变量”先行,牵引庞大经济社会体系转型。我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传统制造业和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规模庞大,既是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未来转型压力最大的领域。这些传统领域低碳转型面临诸多挑战,特别需要注入资金实现稳健转型。低碳转型基金聚焦于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樊轶侠指出,资金政策既着力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又强调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如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内的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等,体现出通过机制建设发挥市场化、多元化投入的合力。
“将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到财政工作的诸多方面,体现出整体观、系统观。”樊轶侠说,注重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激励和调节作用,提出中央财政在分配现有中央对地方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推动相关工作成效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地区给予奖励支持。此外,对一些资源依赖程度较高、自身财力有限的地区,未来将统筹考虑当地工作基础和实际,强调分类施策。
提高资金政策精准性
李继峰认为,财政支持“双碳”工作,应该抓住关键点。从财政支持的方向来看,要与各领域减排政策统筹起来。各有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碳达峰行动方案或政策,财政手段作为重要保障,需要与这些行业政策精准统筹。如日前国办转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强调通过财政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用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现有资金渠道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财政渠道。今后类似的政策内容都要与《意见》的精神协调一致。
从财政支持的对象来看,要做到精准。财政政策要想有效引导生产要素流向低碳领域,就要善于发挥牵引力的作用。《意见》指出,“财政资金安排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未来的实施细则需要严格落实这一要求,明确重点,精准支持。
“《意见》实施细则的出台要给市场主体留足适应新措施的缓冲期。”李继峰指出,财政政策对市场主体预期的影响作用大,根据以往做法和发达国家经验,细则出台日期和真正实施日期之间若能设置2-3年的缓冲期,避免政策急转弯,会有效避免对市场主体经营决策造成短时较大冲击。
樊轶侠表示,财政支持“双碳”工作,一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双碳”目标的路线图、时间表,以及具体分解到每个行业的任务,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合力。二是要把握低碳转型中的“关键少数”,即重点地区、关键行业、特定群体,引领其实现双碳目标,做到精准施策和稳妥有序。三是要通过制度引领低碳技术创新,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成本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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