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3月24日,"化解经营风险,改善民企营商环境"--法律与媒体责任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法律界、媒体界的资深学者、专家及民营企业代表共聚一堂,从法治建设、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负责任的媒体报道等角度深入研讨,为民营企业发展献言建策。
会议主办方中国报业协会行业报委员会秘书长史晨生致辞表示,正是民营企业家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意识、市场行为,让中国经济有活力、有动力、有魅力,但是创新和发展之路不易,需要法律保障和媒体鼓励,各方应共担责任。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监事长,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黄永维从立法和司法角度发表了观点。他认为,今年两会许多代表、委员建议将保护民营企业的法律列入今年人大立法规划,这些意见建议值得重视;在刑事审判方面,要认真执行刑事诉讼法,充分保障刑事审判功能的正常发挥,真正实现以庭审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充分发挥二审监督和纠错的功能,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定要开庭审理,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的权利。加强冤假错案申诉制度的建设,让刑事申诉进入再审程序容易一些。强化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纠错能力。
黄永维表示,近年来,最高检坚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方针。3月2日,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的十条意见》,这些都是很好的刑事政策,希望能够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少捕慎押慎诉,切实减少涉案企业家羁押人数;对于扣押和没收企业财产,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在民商事审判方面,要加强面对地方法院民商事法官的培训,切实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水平;在行政审判方面,要依法审理好涉行政协议案件,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各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许多依法审判行政协议的典型案例,发挥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力,应当继续坚持。
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贺德银认为,当前要解决公众对于民企的信任和信心问题,主流媒体应该多报道优秀的民企和民营企业家。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在研讨会上指出,所谓民企的营商环境,最重要的就是良好的法治环境,尤其是针对民营经济的产权保障,这是民营企业安全感的根基;要改善营商环境,需要大力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关于民营企业的监管、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还有很大改善空间。
原司法部研究室主任、《中国司法》总编辑王公义研究员表示,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民有经济应该享有和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平等的待遇,要为民企创造平等的司法环境和市场环境,在政策和服务上也要平等对待民企。
人民网、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杂志等多位权威媒体资深记者就如何化解民企经营风险积极建言。
央视《法治在线》主编常杨认为,应该通过主流媒体的积极宣传,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他认为,媒体应该给民营企业更多展现机会。
中国报业协会行业报委员会秘书长史晨生表示,他作为从业二十多年的媒体人,从舆论上来说,目前代表民企的平台不够大,声音也小,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媒体应该多设民企专栏,组织媒体全国民企考察采访。
来自法律行业的学者、专家也提出了专业见解。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民营企业最大的痛点就是税务风险,而税务风险主要来自于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的巨大差距,继而造成税收的不确定性和选择性执法,应该进一步加大税法改革,通过立法解决这一问题。
施正文谈到了现实中碰到的民企涉税案例,认为应该从法律的精神、从国家的政策上来对法律进行解读和执法,"虚开犯罪是所有企业面临的最大的税务风险,但'两高'已经明确,对于没有骗税、国家税收没有损失、有真实交易的,至少不能按照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这个重罪来追究,你可以追究他的行政责任,让他退税。"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袁彬认为,近年来,在一些案件中,对于民营企业家的刑事责任出现了一种"向外扩张"的倾向,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把民营企业当作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看待,"这种扩张就是抛开民商法,直接就用所谓的刑法的实质判断进行穿透,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郭旨龙表示,在对待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问题上需要理念更新,即从打击犯罪逐步过渡到帮助和促进。他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落实,一是检察系统大力推进"原则上全流程合规则不起诉",二是各地应该根据企业贡献,制度性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三是在解除民有企业的财产扣押冻结上,公检法要有更好的衔接措施。
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部主任韩英伟表示,第一要正确落实最高检、最高法关于保护企业家的相关规定;第二各地政府要有守法的意识,违法要追责;第三企业家要有法律意识,要把自己的企业合规化,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治理。
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封顶律师认为,对于民营企业的保护问题上,立法已经做得不错,但是司法上还很薄弱,"比如什么时候该羁押,什么时候不该羁押,什么情况下能取保,什么不能取保,法律上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它落实不了。
来自山东省潍坊市的民营企业代表戴志杰表示,很多人从白手起家成长为一个民营企业家,确实是有情怀、有抱负的,愿意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但也确实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在遇到问题时,需要有可行的救助办法或者救济渠道。
北京山东企业商会执行秘书长王宝臣根据对企业的调查,阐述了民营企业目前遇到了多重困难,认为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确实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并提出了一个设想,"各界能否合作起来,让民营企业有一个机构或者平台,一方面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另一方面把民营企业的心声传播出去。
中国报业协会行业报委员会副秘书长、大有国培总经理孙国明表示,组织本次活动,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下一步,通过行业报委员会联系百家行业报党报党刊会员单位,共同积极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与会代表均认为,"改善营商环境"是一个很宏大的命题,法律界和媒体界责任重大,也大有可为,将来还值得进一步研讨、交流,继续为民企发展鼓与呼。
本次研讨会指导单位是中国报业协会行业报委员会和大有营商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报业协会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人民日报社代管的国家一级社团,行业报委员会是中国报业协会主管的国家二级社团,目前集聚了全国百家行业报会员单位和近万名新闻工作者,推动工业交通、金融贸易、工商税务、文教卫生、城乡建设、通信电子、军工能源等多行业良性发展,切实为社会经济建设宣传报道和民族行业发展建功立业。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