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说到底,关键在人。需要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是要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复合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这是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瓶颈,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和必要举措。
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乡村振兴的实现,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关键在人才。与传统农业不同,现代农业更加凸显农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分工合作。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工种详细划分的基础上,在生产计划、农艺技术设计、机械化作业实施以及生产原料供应、物资保障、产后销路等方面,都需要更专业的农业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典型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和社会服务型职业的特点。而且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将农业作为长久职业、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以市场利润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有组织、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守法纪、爱农村、勇创新的农业劳动者。作为专业的农业从业者,通过自身的学习和对市场的深刻观察,在农业生产的各环节和农产品加工链条上,新型职业农民都有着较为先进的生产理念,也会带来农业经营体系和经营方式的质变,从而有效规避传统农业生产过程中不专业、不科学的问题。所以,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是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有情怀的职业群体,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他们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也是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之间转化。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而传统农民是一种被动烙上的“身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的农村青年到城市打工,选择离开农村,这是大多数“身份农民”的权利,也是他们实现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道路选择。随着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农民”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而是一种“职业”。从经济角度看,作为市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中国农村劳动力“萎缩化、老龄化、低知识化”的社会现实与中国农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转变的情况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可以加快实现城乡劳动力流动,不仅可以让一部分志愿从事农业工作的劳动力留在农村,还可以增强农村的吸引力,让一部分城里的农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农村、建设农村。乡村振兴就是要在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合理配置基础上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可以统筹城乡劳动力,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同时,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新型职业农民凭借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突出的专业技能,可以在专门的领域内胜任农业生产任务,比如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农村动物防疫员,乃至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等,进而提升农业生产的科学性与整体运行效率,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供给侧改革。目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一方面,需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加强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另一方面,传统农业需要借助现代农业市场先进技术和理念重新定位,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最终达到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要求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分工,还要求提升农民自身从业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储备。换句话说,现代农业需要职业化的、分工合作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化趋向,在从事农业生产工作时具有更加明确的方向性与专业性特点,犹如工人工种分类。现代农业是一种社会化大生产,且伴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社会化分工成为发展趋势,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也逐步增强,对于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先进耕作技术、能够操作现代农业设备的技术型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优于经营管理、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有着迫切的需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此外,新型职业农民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他们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因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也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质量,生产绿色、有机、无公害的绿色食品,既满足了人们对高质量食品的需求,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又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稳定性的特征,他们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有助于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与传统农民不同,新型职业农民是具有较高学历知识水平、现代公民素养、思想活跃,较强的民主意识与协作精神,较高的竞争意识与抗风险能力,能适应市场、社会转型发展需要的现代农民,即“学习型”农民群体。随着中国农业发展的转型升级,今后农业从业主体将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组织形态,即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个体形态。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既要借助于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服务组织的发展,又可以推进其发展,二者相得益彰。可以说,新型职业农民是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单元和核心主体,在建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将发挥基础性作用。概而言之,职业农民是在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的基础上出现和发展的,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利于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性。
乡村振兴是我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宏大战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意识、创新思想、创业能力、创业精神,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其运用农村各种资源因地制宜创业,实现农民的职业转型是当务之急。不仅需要通过建立专门政策机制、调整农业技术进步路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等办法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还要进而有效提高农民的就业创业技能及职业道德素养,借以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收益,繁荣农村经济,最终实现农民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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