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把数字乡村发展作为加快我县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带动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现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发展物联时代新农业,建设信息时代新农村,培育网络时代新农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部署,积极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作,以试点为引领,加快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发挥数字乡村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二)现状与形势
近年来,我县按照“搭平台、育龙头、破难题、扶实体、产集聚、建机制”的理念和思路,深耕细作电子信息、教育装备(校具)、中医药等主导产业,搭建承载平台,完善功能配套,实施补链强链,积极打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呈强势崛起态势。
电子信息产业吸引了东莞荣聚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威可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具备竞争优势的重大项目相继入驻。教育装备(校具)产业筹建江西省校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填补抚州教育装备产品检测检验空白,成功承办2020首届江西教育装备(抚州)展示会。我县获评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称号。智慧中药房改革项目得到省委改革办高度赞扬。获评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县。
我县是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粮食高产创建县、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全省果业“十强县”、水产“十强县”、第一个“吨粮田县”,2018年、2019年度连续获评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全省“麻姑米”公用区域品牌;阿颖金山药食品的阿颖山药五果米粉、赣亮医药原料的地塞米松等产品获省优秀新产品奖;引进深圳益尔康农业,打造集种养殖、生产加工、冷藏储运及电商平台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种养基地。
我县智慧城管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精准管理服务平台”建成运行。
总体上,我县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但同时也存在顶层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差异明显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发掘信息化在数字乡村发展中的巨大潜力,围绕南城县以电子信息、教育装备(校具)、中医药为主导的特色产业,聚焦南城县数字乡村经济、乡村数字治理、智慧绿色乡村、乡村网络文化及信息惠民服务五大能力提升,坚持兴产业美乡村,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机,打造乡村振兴的南城样板,促进南城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三)工作目标
数字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在全县范围内筛选确定2个左右的乡(镇)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培育形成一批数字乡村建设典型,带动我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绿色农业得到广泛普及,乡村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乡村网络文化日益丰富充实,党群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现代化乡村治理能力明显提高,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网络扶贫继续深入推进,巩固网络扶贫成果;依托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乡村信息基础建设。
1. 推进5G通信基站。建设5G通信基站150个、改造提升原有基地站100个,全域普及1000兆光纤宽带网络,实现5G通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局、县联通公司等)
2.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保障。加快推广和运用智慧农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继续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益农信息社”服务覆盖全市行政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整合县级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体资源,依据《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持续接入党建、民政、社保、商务、医疗、教育、旅游、金融、法律、新闻信息等服务资源,增强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能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3.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物流监管平台,整合现有物流企业的动态跟踪数据,打造集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智能化仓储、物流配送于一体的智慧物流监管中心,打造快速响应的城乡智慧物流配送枢纽。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总面积5万平方米的农产品冷链仓储,在水果和蔬菜产地布局建设一批冷藏仓储设施,在畜禽养殖、屠宰场所建设冷藏冷冻库,配备冷链运输车辆,连接省市冷链物流网络,建立农产品联储联运联供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搭建公共支撑平台。
1. 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程。打通政务数据孤岛, 构建政务数据智慧化应用共享平台, 实现政务数据组织、管理、服务、应用模式的升级转变, 提高 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2. 建设数字乡村项目管理子平台。建设项目管理业务是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的核心业务,以投资申请和投资安排为业务主线,满足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本级农业建设投资的业务需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 数字乡村驾驶舱。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充分利用数字化改革门户配置工具,基于系统互通、数据互通、业务协同,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字驾驶舱,配置构建乡镇(街道)级、村级数字驾驶舱。(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发展农村数字经济。
1.夯实数字农业发展基础。对接省级农业农村厅,延伸农业物联网平台功能应用,在农业生产场景中布设传感器,通过对各类信息采集,做好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汇总与共享;建设我县“赣南农品”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农业生产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精准管理。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我县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建立和完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一乡一图、一村一图”测绘,完善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2.建设中医药线上交易平台。推进建昌帮中药材大宗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加大检测检验、物流仓储、冷链仓储、信息服务四大体系建设,将“互联网+中药材”运营模式与中药材种植、加工生产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3.建设“校具帮”平台。以校具产业科创园为基地,打造教育装备(校具)全县统一的产品展示展销服务平台,解决产业分散式生产经营的弊病,将产品设计研发、检测认证、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等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融合,实现教育装备(校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互联网云平台合作,逐步构建“智能硬件+内容服务”的价值链体系,在现有体量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化升级,推动校具产业为智慧教育提供支持,打造智能学习场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打造全域旅游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涵盖全县景区、乡村旅游景点集智能停车、智能找厕、信息发布推送、预订预测预警综合服务、综合安防监控,智慧营销、智能导游、电子讲解、VR/AR体验于一体的“吃、住、行、游、购、娱”智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5.打造麻姑米区域公用品牌物联网监管平台。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系统集成等先进技术,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相融合,应用于食品安全检测、追溯及监管领域;真正实现麻姑米等食品安全的高效检测、长效监管、质量追溯、风险评估、智能预警、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
6.研发农业生产可溯源服务平台。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物联网等在农业上应用,发展智慧农业,打造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可溯源服务平台,提升我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区域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 建成中药材良种繁育及标准化种植基地。在徐家镇、里塔镇等地建设600亩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及种质种苗基地,开展中药材生物育种和智能化育种,解决中药材种苗卡脖子问题。收集多种建昌帮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引入现代生物和信息化育种技术,建立育种实验室,培育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材种子种苗。通过设立监控点,实时监控上传数据,实现对中药材种植数据的全程采集,再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整理,将链上已经形成的数据逻辑整理成共识机制,吸引产业链中其他企业加入此链,形成一条真正应用于产业的联盟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
8.打造麻姑米区域公用品牌物联网监管平台。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系统集成等先进技术,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相融合,应用于食品安全检测、追溯及监管领域;真正实现麻姑米等食品安全的高效检测、长效监管、质量追溯、风险评估、智能预警、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等)
9 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筹建县农业大数据平台,用于整合农业资源,挖掘农业信息,展示农业成果,我县农业大数据平台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汇总我县农业指标数据,上传我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日常工作素材,展示我县种植、养殖等基地的监控信息,并配置大数据管理后台,分析县农业产业,推广智慧农业理念,传播知识与技术,助力县农业的发展与规划,加快推进县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打造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田长制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将高标准农田管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实现管护责任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打造数字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快发展电商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物流快递、网络金融、信用认证、广告美工等电子商务配套产业。继续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国试点示范县创建力度,推动百望电商产业园技术服务自主化和平台运营本地化。(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
1.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结合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基层党建信息化网络。定时推送各类新闻、文章、公告等消息,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播理论知识,推广网络党课教育。建立农村基层党务信息公开的监测反馈机制,确保基层党组织信息的及时性、公开性和透明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
2.推进政务服务延伸。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不断提升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各商业银行自助终端,在银行农村基层服务网点推广使用“政务服务+金融”自助服务一体机。(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3.加强村务网络公开。统筹编制乡村两级村务、财务信息公开目录,建立村务、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形式。乡镇层面做好信息收集、录入、更新、管理及维护工作,及时将村级财务公开信息通过各类小程序、APP等渠道,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畅通社情民意,定期给农村党员发送党务信息、廉政警示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村务财务信息、征集村务决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4.加快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农村地区“雪亮工程”,推进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综合运用数据挖掘、人像比对、智能预警、地理信息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综治信息化管理平台,面向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人群和重点事件,开展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志愿者行动,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5.加强乡村智慧应急管理。建设应急救援信息化监管平台,面对全域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化监管,数字化应用,应急联动,救援响应、救援物质等服务管理功能。(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6. 建设数字乡村指挥中心。为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应急指挥、电话会议、远程调控、智能化管理等功能,县数字乡村发展领导小组有必要根据自身需要建设数字乡村指挥调度中心,通过实时视频、各平台大数据汇集,实现农业大数据应用、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实时监测、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乡村治理事件处置、电视电话会议等功能,掌握实况,为科学决策、工作调度提供直观依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网信办、县委政法委)
7. 推进全县乡村智慧交通建设。建设智慧交通公共出行服务平台,对接省交通部门,延伸面向全县农村居民的公共出行服务平台,构建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将农村道路(含村内道路)建设管理养护纳入省市一体化路网管理体系。已纳入省、部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公路养护管理有关系统,全县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与省同网管理。下一步建立全县公路桥梁安全、公路桥梁监技术状况监控。(责任单位:县交通与运输管理局)
8.巩固完善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9.智慧养老建设。依托省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专业服务队伍和社会资源,搭建县级平台,全面联通县、乡、村各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善全县社会救助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平台向全县乡村延伸。加强基层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利用智能穿戴设备、家居设备和呼叫设备等,为农村地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健康管理、随身监护、关爱视频等综合性、多样性的养老服务,推动全县乡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信息化。(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五)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
1.建昌帮“四个一”工程。开展“建昌帮”文物征集认证活动,推动编撰“一书”、兴建“一馆”、筹建“一院”、开发“一方”品牌工程落地见效,建设“建昌帮”传统炮制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盱江医学”研究院。(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提升信息惠民服务能力。
1."互联网+教育”。依托全县教育城域网,完善县级“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智慧作业”“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打造我特色教育资料,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 打造健康我信息平台。建设全民健康基础信息和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和功能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传染性疾病监管、应急物资管理调配、互联网预约挂号、互联网智能分诊、互联网统一支付、健康我APP(微信小程序、微信服务号)、智慧中药房等。(责任单位:县卫建委、县医保局)
3. 建设互联网医院。推进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主体乡村医疗卫生院为辅的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对接县大健康服务平台,构建分级诊疗、远程会诊、智慧病房、智慧药房及医院监管、医保联通结算的网上医院。(责任单位:县卫建委、县医保局)
4. 基于智慧中药房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县中医院增建中医特色诊疗大楼,在县人民医院新建中医大楼,在乡镇卫生院新建中医诊疗室,在村、社区卫生室设立中医室,提升全县中医医疗水平。基于智慧中药房来打造专门的中医信息从望闻问切到最后拿药取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及中医知识的普及与宣传,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全民的疾病预防意识。(责任单位:县卫建委、县医保局)
4.数字素养提升。依托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建设县、乡、村三级培训体系,确定培训对象、遴选培训机构、明确培训内容,利用远程教学、云课堂等多种信息化手段,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居民、基层干部等不同群体参加与之相适应的数字素养培训。推广“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云上智农APP”等网络平台,实现农民在线学习、在线咨询、在线交流等功能。依托农村电商网络培训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服务中心集中式培训、重点村和村级分散式培训加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电商知识教育、推广应用、电商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促进绿色乡村智慧建设。
1.推动水资源在线监测平台。实现主要河流、山塘水库、水功能区水量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在线监测,为防洪排涝、除险加固、供水抗旱等提供信息化支撑,在线查看全县117座小(2)型以上水库情况,为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对我县河道及水库全面智慧监控。(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建设林长制智慧巡护系统管控平台。加快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和林业生态资源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对全县森林资源的巡护与管理。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现状、变化、趋势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助力推进农村生态系统科学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数字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区域内数字乡村顶层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和数据资源,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重点、难点问题。县级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各项工作,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机制保障。按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县域城乡信息化发展布局,打通已有分散建设的涉农信息系统,推进县级部门业务资源、空间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等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积极稳步推进。构建从项目审批到验收审计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管理机制,实现数字乡村建设项目全面、有序、高效落实。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相关要求,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统一规划和建设涉农信息化项目,避免部门间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完善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从立项到评估验收全环节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标准。依托各地现有政府项目系统管理平台,对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验收、绩效评估与监督等过程实施信息化管理,实现项目全程可查询、可监控、可追溯,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分解落实数字乡村建设任务,将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数字乡村建设融入信息化规划和乡村振兴重点工程,完善产业、财政、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农业农村、科技、商务、交通运输、通信、邮政等部门在农村地区既有站点资源,整合利用系统、人员、资金、站址、服务等要素,统筹建设乡村信息服务站点,持续推进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各级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数字乡村战略实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性。
(四)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多层次数字乡村人才支持体系。聚集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人才资源,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打造一批数字乡村领域组织型人才和领军人才。发挥本土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作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课程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养一批应用技能型人才、农业技术人才。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与配套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及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养,推广农村电商网络公开课,共享培训资源。开展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乡村宣传员等作用,采取适宜农村特点的形式开展信息化知识普及,积极开展网络新技能培训,提升农民信息化素养。推动“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的认定、培训以及补贴向农村地区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五)加强顶层设计。以数字乡村战略为指引,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顺应城乡发展趋势,围绕“为什么建、建成什么样、如何建、谁来负责”等问题,编制本县数字乡村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梳理建设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确保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在推进过程中,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把握好数字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加快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六)做好规划衔接。将数字乡村建设规划与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信息化规划、信息通信业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有效衔接。推动数字乡村与综合类信息化建设项目融合,有效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与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特色主导产业,辐射和带动乡村创新创业,推动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按照集约共享的基本原则,规划设计区域数字乡村共享数据平台和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部署方案。按照技术协同、数据协同原则,规划设计涉农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效汇聚和共享开放可行方案。按照业务协同的原则,规划设计实现各级、各部门数字化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条块协同方案。
(七)注重分类推进。针对集聚提升类村庄,例如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应全面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是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系统、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推动原有主导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乡村新业态、提升乡村综合治理能力,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培育乡村新业态,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针对城郊融合类村庄,地处城市近郊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基础,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重点是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乡村居民不断提升的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此类村庄的数字乡村建设应与智慧城市一体设计、同步实施。针对特色保护村庄,一般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特色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优美,需要注重对自然环境和特色建筑的保护,发掘独特资源,重点是改善信息基础设施,发掘独特的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推进乡村特色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展特色旅游和农产品销售,建设互联网特色乡村。针对搬迁撤并类村庄,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人口流失特别严重,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重点是对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信息基础设施与道路、住宅等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完善网络设施和信息服务,避免形成新的“数字鸿沟”。
(八)加强资源整合。创新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对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的项目,应坚持政府投资社会主体运营模式,由政府主导,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或企业开展数字乡村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政府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运营工作由政府委托社会企业负责。负责企业要及时征求项目使用部门、社会公众意见,与项目建设部门做好沟通,及时调整更新应用、服务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对于乡村养老、乡村医疗、智慧文体等前期需要较大投资、运营阶段盈利空间相对有限的项目,可以采取政企合作建设运营模式,兼顾政府和企业利益诉求,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减轻政府财政投入压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参与程度,政府需要强化对企业的服务过程、服务效果和信息安全的监管能力,项目公司应在政府统一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指引下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对于基础通信网络建设、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康养等专业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盈利空间的非公共服务类业务领域,可采取企业投资独立运营模式,政府统筹数字乡村规划布局,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乡村建设。采取“政府监督、企业主导、生态参与”方式,由单个企业或企业间合作筹措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企业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企业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可采取向使用者收费的后向商业模式,也可采用向生态合作伙伴前向收费的商业模式,为政府节省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同时发挥市场主体专业化运营服务优势、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九)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举办数字乡村发展论坛、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经验交流活动、发布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作用,积极宣传数字乡村战略内涵和建设成果,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做好网上舆情引导,为全面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鼓励网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平台和各类应用场景建设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充分发挥网络社会组织团结凝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十)强化网络安全。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手段,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意识,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农村宣讲活动,为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安全防护,落实等级保护制度,持续展开信息风险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推动重要系统与网络安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网络运营机构主体责任。督促网络运营者依法开展网络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自查等工作。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和应急防控机制,防止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确保收集、产生的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运营者按照《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进行上线前的安全评估。实施数据资源分类管理,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环节,构筑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数字乡村建设运营企业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严禁网络运营者泄露、篡改、损毁、出售用户个人身份、联系方式、信用记录等隐私信息。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意识普及活动,提高农村居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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