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大唐西市集团董事局主席吕建中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作为一名多年关注文化产业、从事文化产业、投资文化产业、思考文化产业的人民代表,吕建中今年带来一份《关于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同级别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平等对待的建议》。
吕建中表示,“十三五”至今,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体系布局不断优化,社会功能不断彰显。截止2022年底,全国登记备案的博物馆数量6565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2175家,占比超过30%,获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96家。非国有博物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不仅类别丰富多样,体制多元,机制灵活,并且在追求数量增长的同时也重视办馆质量的提升。目前,全国博物馆事业在向高质量发展迈进,非国有博物馆已成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博物馆事业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为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和做好博物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推动我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基于多层面、多视角的切入,首次就博物馆分类予以全面、综合的科学阐述,体现了党和国家顺应并引领新时代博物馆蓬勃发展的格局,努力实现博物馆差异化全面发展的综合统筹力。这一意见让非国有博物馆看到了平等的希望。
因此,为推动我国文博事业的创新发展,吕建中建议,国家文物局继续完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与政策,特别是根据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现状制订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和扶持政策,确保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因《博物馆法》制定出台周期较长,建议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和条例,首先对三级以上的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实现平等对待,使财政支持有章可循,激发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创办博物馆、保护文物、传承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使更多藏宝于民的文物和艺术品通过博物馆进行保护、传承、研究、展示和利用,发挥文物在新时代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求、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制定出台《博物馆法》。首先明确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平等对待。其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要像支持国有博物馆一样,列支专项资金,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开展场馆建设、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社会教育、藏品征集、陈列展示等工作。
(三)从制度和法律上明确规定对非国有博物馆运用考评成果、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政策和专项财政补贴。首先对已被国家相关部门评定等级的三级以上非国有博物馆,政府相关部门加大运用考评成果的力度,并进一步完善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将其纳入国家财政支持范围。
吕建中说,对同等级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实现平等对待,能够激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积极性,并激励非国有博物馆着力提升办馆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成为一、二、三级博物馆,共同推动我国博物馆事业全面进步和高质量发展,守护、传承、展示中华文明优秀成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保护遗址、传承文化上主动担当历史使命,创办的非国有博物馆在推动中华文化创新发展上不遗余力,为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遗产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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