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4月21日,理想汽车、百世集团和贝壳等17家公司被美列入“预摘牌名单”,当日中概股重挫。自3月以来,已有40家中概股企业被美国证监会列入“预摘牌名单”。
不过,随着中美双方监管机构沟通取得积极进展,中资企业赴美国上市迎来利好。4月2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促进中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有序开展。去年以来,美国出台新规令活跃的中概股一度遇冷。随着新信号释放,中企海外上市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新规释放积极信号
征求意见稿对原规定主要在完善法律依据、调整适用范围、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和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四方面作了调整。4月2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证监会坚定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上市地。
“新规减少了不确定性和市场担忧,有利于中国企业逐步加快海外上市之路。”行业资深研究人士王剑辉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企海外上市活跃,但受美政策影响,特别是《外国公司问责法》一度让中概股陷入被动,原本希望赴美上市的企业多驻足观望,个别企业甚至宣布启动自美退市工作。Wind数据显示,自去年8月至今,仅有一家中企赴美上市成功。而今年3月份以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密集公布五批“预摘牌企业”名单。
在这一背景下,征求意见稿对中企海外上市作了进一步规范,也回应了美方关切,为鼓励和规范中企海外上市释放了积极信号。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3月16日召开的专题会议明确,目前中美双方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已取得积极进展,正在致力于形成具体合作方案。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
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负责人表示,中方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进行了多轮坦诚、专业和高效的会谈,总体进展顺利,双方的沟通还将继续。而去年12月份,《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相继出炉,规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活动。
分析人士认为,在上述大背景下,征求意见稿不仅给出了降低中概股“强迫退市”风险的方案,促进了中美金融市场的连接,还向外界传递出了推进监管合作的务实。不过,在美国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政策下,中企赴美上市仍存变数,而且要三年之后才能确认是否有中企因《外国公司问责法》的相关规定而摘牌。
出海渠道更为多元
“中资企业赴海外上市,对其拓展海外市场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企赴海外上市虽遇艰难险阻,但有利于企业加强与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接轨,有利于提升其海外形象,也有利于以更低的成本拓宽国际融资渠道,以进一步拓展跨国经营,加速企业全球化进程。
刘向东进一步表示,当前,中国已明确企业海外上市的监管规则框架,鼓励和支持企业海外上市,而且随着中国与国际资本市场的连通性增强,除美国外,中资企业海外上市还有香港以及伦敦、瑞士、新加坡等许多渠道可选。
据统计,截至3月25日,281家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总市值约1.19万亿美元。与此同时,寻求登陆其他市场的企业在增多,3月15日-18日,三一重工、国轩高科、乐普医疗、杉杉股份等相继发布公告称,拟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而在此前,已有5家中国企业赴海外资本市场成功发行GDR,分别登陆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近期,万物云、阳光保险等多家企业则拟冲刺港交所。
王剑辉认为,中企赴海外上市有着多元化渠道,但势头能否延续还取决于各个市场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差异。与此同时,由于美国市场具有国际化水平高、资金量和交易规模大等特点,其他市场在短期内更多将作为企业出海的补充,要替代美国市场有一定难度。未来,中企海外上市合规成本、监管成本提升将是大势所趋,而且对于不确定因素也应当有更充分的准备。“归根结底是要从自身出发,保持合规健康的经营、信息披露等。”
刘向东表示,中概股在杀跌后的反弹反映出中概股总体基本面仍向好,仍为更多海外投资者所青睐,意味着中资企业海外上市仍有较大前景。但中资企业海外上市是把双刃剑,在带来诸多利好的同时,也增加其合规性约束。因此,企业要做好权衡利弊,做好尽职调查,做足功课,确保符合境内外监管合规要求,在多个上市渠道作出更好的选择。(国际商报记者 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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