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的要求。2010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明确了国企坚持党的领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政治责任,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安排成为党内政治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规则。基于此,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确保重大决策质量已成为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事项,这就要求国企党组织深耕“三重一大”决策关键要素,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企业战略,党政领导自觉,健全制度体系,防范决策风险,监督执纪问责,才能确保国企重大决策质量,从而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核心:坚持党的领导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以一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以一贯之。”“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个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强调:“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这些制度安排的核心要旨在于贯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履行好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程序。
因此,国企党组织既要站在政治高度研究议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好政治关;又要明晰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主体权责边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更要强化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沟通协调,健全企业各决策主体议事规则,保障党委会决定得以严格贯彻落实,真正发挥好国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职能作用。
方位:聚焦发展战略
战略问题是一个企业的根本性问题,战略是从全局、长远、大势上作出的判断和决策,只有在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之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才能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国企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依靠力量、五个重要力量”,必须以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为己任,把握市场环境,突出比较优势,实施有效战略管理。就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而言,不仅涉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以及产业发展、改制破产、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重大决策;而且涉及到重要计划、重要设备引进、重大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等;这些都与企业发展战略息息相关,影响制约着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如期实现。
因此,国企党组织要对标国家政策要求,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原则,对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作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前提,建立完善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思路、理念、路径和方法,以科学、民主、集体决策来保障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科学实施,达成预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关键:党政领导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责、清正廉洁。”“国企领导人员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
因此,这就要求国企党政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高强的决策本领保证决策质量。
一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坚持战略、创新、辨证、法治、底线思维,把党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改革发展建设之中,做到政治自觉。
二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决策的自觉意识,增强决策本领,履行议事规则,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走样。
三要践行“三严三实”作风,修炼党性品格,按制度行权力,讲求实事求是,遵守党纪国法,勇于直面问题,做到科学论证、正确履职担当。
重点:健全制度体系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制度至上,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体系,规范议事规则流程,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才能保证“三重一大”决策质量。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国企党组织建立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为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显现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界定不够清晰,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具体要求不够精准等,尚未理清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基本问题,导致出现党委会是一个“筐”大事小事往里装、一个会议两个会议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因此,国企党组织要从建设和维护制度的角度出发,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建设植入企业运营管理体系之中。既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及所属单位二级制度,做到制度之间无缝衔接、互为支撑,不留空挡,又要梳理优化“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流程,规范议题确定、会议准备、召开会议、讨论表决、归档存档、执行反馈、督办监督等各个环节,实施闭环管控。从而搭建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基本制度、业务制度和专项制度的制度体系架构,形成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
底线:防范决策风险
降低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是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有之意。唯有强化决策前的充分调研论证,提高调研论证质量,才能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决策质量。这就要求国企党组织要以防范决策风险为宗旨,以风险评估为重点,以全面客观、应评尽评、评用并重、全程管控为要求,通过建立有效的“三重一大”决策风险防范机制,管控重要决策风险。
一要重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论证分析与评估,做到不充分论证不上会研究。
二要重视重大事项论证报告质量,运用现代管理工具和手段,从宏观、中观、微观等方面进行系统全面分析论证,形成科学翔实的可行性报告。
三要组建“决策咨询专家团队”或请专家对提出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调研论证报告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国企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要依据“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风险程度,强调企业法律部门介入,做到全程参与,实行法律一票否决制。
保证:监督执纪问责
监督执纪问责是国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强调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执纪之列,对于维护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纠正有令不行和有禁不止的行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和行为,保证重大决策质量都具有积极重要作用。为此,国企纪委在保证“三重一大”决策质量上,要牵头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建以国企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领导小组,指导所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组建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监督执纪领导小组,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组建以总经理为组长、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参与的督办领导小组,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执行过程结果进行督察。
二是注重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角度出发,对不能严格按照决策的相关要求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问责追责,做到真追、真查、真究。
三是注重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以问题为导向,瞄准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做到改进修复闭环,保证重大决策高质量。
(作者单位: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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