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地区分割和行政垄断,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这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分重要的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强调,要“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因此,如何处理好地区间的关系,淡化不同程度存在的行政区经济色彩,促进地区之间的良性竞争,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通过分灶吃饭、分税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吃大锅饭”的局面,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地区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定和做法还没有完全消除,而且随着市场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其手段和表现更加隐蔽、复杂。
导致出现行政区经济现象的成因很多,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市场建立和发育的过程当中,地方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同时,还在不同阶段、不同程度地扮演了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同时兼有“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特别是在土地等一些要素资源的配置上还拥有很大的支配权和影响力;二是与现行的财税体制和利益格局相关,即我国的税收体系是以增值税等为主体税种的间接税体系,导致地方政府往往容易产生投资冲动,比拼经济增速,追求GDP。这一系列因素的存在让我国单一市场的优势无法充分发挥出来,为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区分割,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克服市场“碎片化”现象,就显得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迫切、更为重要。
为此,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以淡化行政区经济色彩、促进地区间良性竞争,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职能。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是促进地区良性竞争。一方面要靠培育地区比较优势,另一方面要靠优化营商环境。地区的比较优势要根据各自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建立和培育,充分扬其长避其短,尽量减少“补短”的盲目性,不搞“小而全”“大而全”,更不能搞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国内大循环的地区内循环。与优惠政策相比,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国内外投资者和企业更加看重的。因此,要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制度创新和高效高水平的服务,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扩产。
三是深化财税改革。通过税种设置、税率调整和税收体制改革,逐步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减轻市区县政府从间接税中增加本级财政收入的压力,更多地依靠从最终环节征收直接税稳定其财政收入。前提是要建立在收入增加的基础上,不能增加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四是发展区域协作。区域经济是依靠产业配套、区位关联、物流半径等经济内在联系和比较成本而发展的,本身具有开放属性,应该大力提倡和积极推动。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五是加强市场监督。及时纠正地区分割、地方保护的规定和做法,拆除各种大大小小、明的暗的“篱笆墙”,规范和引导地区间的竞争行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结合,对实现高质量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而言至关重要。我们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全国大循环,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主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根据《从目标到政策 2022中国经济如何应变局开新局》讲稿摘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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