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速裁快审66731件,平均审理周期21.6天
本报讯(记者刘旭)因某建筑安装公司等6家民营公司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辽宁营口某银行提起诉讼,并拟申请诉讼保全。一旦部分资金冻结,6家企业生产经营将陷入困境。为防止“拖瘦”企业,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并最后决定采用调解。仅用5天结案,原告撤回起诉,法院当天即解除被查封的被告公司账户,企业经营重回正轨。
这是近日辽宁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一起典型案例。据了解,辽宁围绕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开展“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活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走出去、请进来,邀请企业家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召开219场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深入走访1200余家企业。由此,出台了《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
自评估办法实行以来,辽宁各级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面实行评估机制,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在立案阶段选择先行调解、和解、速裁等便捷纠纷解决方式;保全阶段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审理阶段防止过程太久“拖瘦”企业;执行阶段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沈阳中院对“8+N”类涉企案件重点评估和挂牌督办,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容易产生施工僵局问题,制定了“先行判决解除合同”操作指引,以司法手段推动“停缓建”工程尽快复工复产;大连中院在涉及疑难案件时进行逐案评估,精细化审理;鞍山中院与鞍山铁西区政府联动,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企业互动,促使执行案件达成和解,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执行企业摆脱困境。
同时,辽宁省法院研发营商环境评估平台,具备收案登记、进行标识和涉企情形录入、完成评估表登记填报等多项功能,通过对立案、开庭排期、结案、执行各环节数据分析评估,生成每个案件的营商环境评估表,便于更好地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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