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两个毫不动摇”缺一不可,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各有所长,相辅相成,要发挥我省国有企业占比高、发展早、基础好的优势,补齐民营经济偏弱的短板,下大力气解民企之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在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上多下功夫。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在服务上主动精准。全面提升政府涉企服务的主动性和精准性,以增加专项资金投放和“一事一议”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关口。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帮助非公经济蓄水养鱼,发展壮大。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根据非公经济的经营状况,制定非公经济使用水、电、气的优惠政策。设立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基金,专项用于投资我省民营企业中先进产能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服务型制造、工业强基工程、绿色生态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对技改项目、智能化生产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缓解其技改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在考核体系中科学设计民营企业评价模块,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绩效考核、奖惩标准的制定,在所有涉企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平台引入银行柜台的办事现场打分评价方法。将企业满意度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对政府部门进行正向测评和反向测评,评议结果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进而把服务评价结果直接与政府部门人员的绩效工资和职级升降挂钩,倒逼政府部门提高涉企服务效能。
鼓励民营企业发展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引导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家创业、干事有安全感、荣誉感、信任感和自豪感的整体氛围。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四新经济”,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要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士的教育培养,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要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全面清理和减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和行政审批事项。保护非公经济的产权和物权,尽快出台非公经济产权、物权保护具体措施,加大对各种侵犯非公经济产权、物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政府涉企投诉、受理、办理、反馈、监督“五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制定营商环境负面清单,把软指标细化成义务,形成硬约束,严肃查处违反“四零”承诺服务、隐性不作为、违法违纪违规等反噬营商环境成效的行为,形成“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的良好营商氛围,转变执法方式,推广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柔性执法方式。政府部门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则,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多采取说明、提醒、建议、劝导和警示等柔性管理方式,指导民营企业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防止因办案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护每一个民营企业与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以良法促善治,以环境促发展。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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