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近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安晓飞介绍,此次《计划》在奖补标准方面有了新的调整,对奖补标准再次提标,奖补范围进一步扩大,奖补对象更加精准。具体讲,与原来政策相比,对四个地方进行了调整:
一是将最高奖励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即注册地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山西省的企业,以及主动迁入山西省的A股上市公司,给予300万元奖励;
二是增加了对在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奖励。登陆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交易所的企业,按融资额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三是按照融资进展实施分阶段奖励。按照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申报材料、IPO 上市首日三个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四是取消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受统一的奖励标准。同时,鼓励市县财政配套奖励,形成奖补政策叠加效应,这里特别说明的是,所有类别的奖补资金直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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