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水平,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还为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了保障”,拿到调解书的当事人激动地说。3月20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企业服务法律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标的210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0天,跑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依法平等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为辖区企业健康绿色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护航”。
某建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长期存在合作关系,自2016年起,某建设公司便承接某置业公司的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经结算,某置业公司尚拖欠部分工程款,后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2023年3月1日,某建设公司将某置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所欠工程款。
民二庭庭长兼“企业服务法律工作站”站长闫国红承办该案后,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同时抓住案件的矛盾纠纷所在,就原、被告方提出的观点释法析理,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考虑到双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便本着定分止争,切实为企业纾困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番与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沟通、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支付所欠工程款,同时原告也做出让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据悉,自荥阳法院设立“企业服务法律工作站”以来,积极打好企业解纷“第一站”,向企业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完善处理涉企案件“快车道”,积极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荥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企案件的调解力度,及时化解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努力减少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为企业纾困解难。
作者:荥阳法院 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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