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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指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这次创新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开展试点不是为了‘栽盆景’,而是要多育良种、移植全国,促进我国营商环境不断迈向更高水平。在具体实施中,要把握好改革的时序、节奏和步骤,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近年来,广州持续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推陈出新,探索更优化的营商环境策略,在2018年实施1.0改革,重在“简政放权”;2019年实施2.0改革,瞄准“指标突破”;2020年实施3.0改革,着力“流程再造”。步履不停,前进不止。广州今年启动了4.0改革,从“国家试点、湾区示范、指标攻坚、涉企服务、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六大方面提出35条改革举措、260项年度任务,下足“绣花功夫”,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广州市司法局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牵头单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牵头单位,对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目标,突出重点、建章立制,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共识。
保护中小投资者
促进资本市场高效稳健发展
近日,广州市中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此类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件不在少数,对此,广州市早早给中小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该案被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列为“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典型案例,创造了多个“第一”和“之最”,是中国证券民事赔偿集体诉讼的第一案,是法院审理的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这标志着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式集体诉讼司法实践成功落地,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新标杆,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有力举措,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广州市中院敢于创新先行先试,组建由法官和技术人员参与的研发小组,深度梳理代表人诉讼的审判流程和平台需求,成功研发全国首个可以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平台,大力推动了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落地实施。代表人诉讼平台具备发布公告、接受投资者在线登记申报权利、在线查询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资格、在线查询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应获赔偿金额等在线诉讼功能,显著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极大方便了全国各地的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广东省证监局、广州市法院、市场监管局和地方金融局推出了一批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广州地区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地方实践,在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估中获评“全国标杆城市”。
全方位构建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完善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地方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复制推广“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5项配套制度文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保障。记者了解到,建立执行“绿色通道”,是对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并要求执行时应尽量缩短指定履行期间,努力快速实现胜诉方权益。
多个部门联手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行业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高效稳健运行。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强化行刑协同执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精准问责“关键少数”等行政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典型的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广州市法援基金中专项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项目,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案件,为有需要的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使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广州市公证处推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项举措及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性机制优势,减少矛盾纠纷隐患,夯实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基础。
商事纠纷防不胜防,广州不断强化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健全商事调解制度,成立了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目前已受理广州市两级法院委派和委托调解案件405件,涉及诉讼标的金额超过62亿元。为进一步提升调解质效,广州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上线全国首个“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平台,在查明案件事实、确保中立裁判、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司法部等中央部委的充分肯定。“广州智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多元纠纷化解平台(ODR平台)等线上平台已实现调解的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从而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灵活开展纠纷化解调解活动。
构建完备制度体系
为优化营商环境搭桥铺路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粤港澳大湾区首个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也是首次在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中提出产业供应链保障、人才入户积分认可和突发事件应对扶持等“广州方案”。此外,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调研起草工作,为广州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争取更大发展空间。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州已对全市现行有效的82件地方性法规、109件政府规章、154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并通过一系列具有广州特色的地方立法,围绕市场主体期盼的制度需求,逐步完善了以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以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地方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为充分利用广州地区丰富的法治资源,广州将政府、市场、高校、企业、社会等各类不同来源、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来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法治保障的相关问题,建立了一个目标明确、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法治平台和载体——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联合体设立咨询专家库和专业律师库,为提升广州制度环境软实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涉企政策制定等方面充分听取专家、专业律师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更好地增进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更广泛地推介宣传政策法规、改革举措,合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该机构成立近两年来已召开多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和专家论证会,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律师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踊跃建言献策,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各类意见建议近百个,充分发挥了优化营商环境参谋助手和智囊作用。
行政监管有新招
建立监管容错纠错机制
《意见》明确要求创新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其中包含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以及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内容。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被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广州市坚持“放管结合”,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动用有限执法资源实现对市场有效监管。
广州市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根据该“七部门双免清单”,广州市各有关市场领域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应轻微情节的违法经营行为,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实施行政强制。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免处罚或者免强制,是广州市在全国首创的一项推动建立监管纠错容错机制,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有关市场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目前已发布的399项“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涵盖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广告、建设、能源、燃气、矿产冶金等重点行业,涉及市场监管、交通、文化、城管、生态环境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商务、价格、计量、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林业、统计、农业等执法领域,既包括对违反市场经营一般性、普遍性规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双免”,也包括对违反具体行业领域的特别规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双免”。
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依法予以‘双免’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有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手段,督促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强调有关部门仍负有监管职责,不是简单的‘一免了之’。”在启动“双免”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时,明确了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统筹梳理,由广州市司法局统一开展合法性审核的“双免”清单备案审查机制,有效确保了“双免”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接下来,广州将继续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聚焦创新试点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充分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标准,制定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举措。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
有监管作保障,简政放权势在必行。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广州市司法局坚持贯彻落实简政便民,助力广州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据了解,目前累计取消290项、重心下移2784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1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累计规范296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居全国前列,公布取消市级证明事项384项、区级证明事项86项。出台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等政策文件,实施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全市实现“二十四证合一”。
广州市司法局还提出“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的新发展理念,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942个,推进“智慧司法”升级,建立全国首家5G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上线“广州公共法律服务地图”,在全市形成“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搭建法律服务供需合作平台,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举办“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
国内法律服务与涉外法律服务齐头并进。广州市成立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指导广州市律协成立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的专业律师研究小组,与相关单位有效对接,协助解决各单位法治保障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打造天河、白云、南沙三大法律服务集聚区,以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亚太地区国际仲裁中心等三大中心为支撑,将广州打造成国际民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之都。
精准宣传推介
营造社会共识
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宣传推介效果,增强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广州市司法局连续两年联合广东省证监局,于“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期间在广州塔塔身播放公益广告,增强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在今年10月15日广州首个“营商环境日”期间,举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汇编(2021)》。该案例汇编收录了典型案例23个,从制度建设、司法审判、行政监管、多元解纷、法律服务以及普法宣传等多个维度,全面展现了近年来广州市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治理念、裁判规则、执法尺度以及创新举措。
普适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多元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举办400余名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士代表参加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介交流会,使专业人士、市场主体对广州市营商环境最新的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了解更加充分。
多方联合,专业互补,优化营商环境不松懈。广州市司法局联合广州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制作融媒体品牌栏目《营商论道》,通过邀请有代表性的企业家、政府部门官员、行业大咖、律政专家等,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讲述创新创业故事,点评广州营商环境改革新举措,营造关注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广州市司法局将聚焦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健全和完善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地方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实施新经济领域监管创新,为促进“四新”经济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包容又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以绣花功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在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不懈努力中,为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改革闯关探路。(刘剑 林慧萍 本报记者|皮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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