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乡村全面振兴中,乡风文明是核心内容之一。助力乡风文明,行动上要有标准,执行政策不能“只落膝盖不落脚”。需要强化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坚持“一盘棋”推动,从制度保障、工作创新、责任落实三个层面协调发力,做到有框架、有标准,这样才能在执行中抓落实,在革除陋习上见成效。
一、加强制度保障
强化法律约束。推动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增加文明乡风相关内容。加强对农村婚介机构和农村“媒婆”的管理。教育引导农民自觉承担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对孝道式微等现象要加强批评教育,对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基层司法执法部门要对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比如,在农村,媒婆作为婚姻介绍的“二传手”,有些人在牵线的时候乱收钱,抬高价格,面对这种情况就要进行整顿整改。
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对于在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方面做出表率的模范家庭和先进个人,相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给予相应奖励。支持村级组织通过互评亮榜等方式宣传正确婚丧观和孝道典型。总结推广“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让德者有得。
现在,一些农村开展文明积分活动。比如,村民做好人好事可以得分,好事做得多,得分也多,好事做得分量重,得分也多。到了年底,村里会给文明积分多的村民家挂一个匾,或者发放一些奖励。这就是乡村道德银行的做法。
二、推动工作创新
创新青年婚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农村青年婚恋教育、婚恋交友、婚姻服务平台。鼓励村妇联主席成为农村义务红娘,为农村青年提供婚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充分利用农民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举办农村集体婚礼,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引导婚事新办。
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方式。推广农村互助型养老,积极引入相关公益组织,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内容等。在有条件的地区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逐步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驿站、老年幸福餐桌等互助性养老设施,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对条件适宜的整合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农村留守、失能、孤寡老年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鼓励村级组织通过与赡养人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督促子女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权益维护等方面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高度重视老年人感情需求和人文关怀,建立对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的定期巡访联系制度,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老年人独自生活风险。
当前,全国60岁以上老人的人数已经超过了2.6亿,一半在城市,一半在农村。尤其是农村,有3亿正当年的农民在城里打工,所以,这还导致了农村老人无人照料的问题。这个问题要重视。
现在有一些好的例子,一些富裕的村庄建立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驿站。这可以解决一部分老人吃饭的问题,还能让老人聚在一起聊聊天,愉悦心情。
创新农村婚丧宴席举办方式。鼓励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丧宴席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
三、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地方县级以上各级党委要把农村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在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深入研究当地婚丧陋习、孝道式微等问题的形成原因,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农村婚丧、孝道风气实现好转。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非常重视农村工作的。
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责任。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把推动革除婚丧陋习、抵制天价彩礼、解决孝道式微等问题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推动,深入教育宣传和发动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
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地方党政一把手责任,在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开展评先树优时,注意了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相关情况。对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切实解决好文明乡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传承发展提升乡风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强组织,重谋划,以“一盘棋”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让农村的陈规陋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风气更加浓厚,真正让新时代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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