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资厅发改革〔2023〕4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决策部署,在11家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同步开展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双示范”行动。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已确定示范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深入做好创建工作,聚焦促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努力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和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的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
国务院国资委将强化跟踪指导,适时总结评估,动态调整示范企业名单。同时,挖掘总结典型,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推动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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