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奥赛事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就当我们向全球展现中国力量和中国实力的时候,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却频频出现。部分商家试图以“假墩”乱“真墩”;不少网红甜品店推出了“冰墩墩”造型蛋糕、“冰墩墩”拉花咖啡;还有企业恶意抢注知名商标如“谷爱凌”“羽生结弦”,试图蹭一波热度。如何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方位、立体化地“护航”冬奥盛会,是当下亟需思考的问题,也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发展的一次重要契机。
2月19日,首期《知新大讲堂》线上开播。节目以“保护冬奥会知识产权,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为主题,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秘书长郭国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一级主任科员赵鹏、资深知识产权刑事律师高璀璀、资深商标代理人占佳伟等4位嘉宾做客直播间,畅谈冬奥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该节目由《中国企业报》中企视讯联合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举办,首期观看人次突破2.38万次。
“冰墩墩自由”背后的侵权隐患 随着冬奥会拉开帷幕,憨态可掬的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成为了“顶流”,受到全民喜爱。面对“一墩难求”的现象,大家纷纷用汤圆、剪纸、泥塑、堆雪人等方式来实现“冰墩墩自由”。占佳伟表示,这些行为一般不具有商业性,只为了个人欣赏与研究,不太会侵犯著作权。但有些行为却存在极大的侵权隐患,例如商家制作“冰墩墩”造型的蛋糕、咖啡拉花、甚至于用于美甲和理发,这些突破了合理使用的限制,是借助“冰墩墩”的热度来获取商业流量,很可能涉及侵权。就在不久前,北京快侦、快速、快判了一起制作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上海市也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对侵权行为一律“零容忍”。
“此外,未经授权在自己的手机直播软件上提供北京冬奥会的赛事节目播放服务,或是将节目中的片段以短视频的形式播出都将构成侵权。”占佳伟强调,因为冬奥会的赛事拍摄具有独创性,属于视听作品,也受著作权保护。“还有一种行为可能大家都没有意识到是侵权,就是企业撰写和发布冬奥会相关的宣传文章,或是开展未经许可的‘为奥运加油’等商业活动。”赵鹏补充道,对于企业和市场主体来说,应当注意避免商业活动与奥运、奥林匹克标志相结合,因为利用奥运的表述可能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就涉及到侵权。
史无前例的惩处力度 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局以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知识产权保障工作条不紊地开展。从动员部署、赛前知识产权布局,到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展现出我国对此次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
冬奥会相关IP涉及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高璀璀介绍道,例如针对商标权的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此外,还有一些涉奥运的特别规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指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保护只有进行时 “作为执法人员,在‘冰墩墩’‘雪容融’等形象走红之后,心里有一根弦就拉响了。”赵鹏表示,在国家专项行动的引领下,上海市知识产权管理局不断加大检查力度,拓宽与公众的沟通渠道,与各部门联合查处了多起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案件。重点针对农贸市场、轻纺市场、玩具商店、冰雪服装、体育器材等侵权易发领域开展地毯式搜索,确保冬奥会的知识产权环境得到有力保障。就上海来说,迄今为止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破坏奥林匹克标志的现象,很好的将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结合起来。
赵鹏进一步表说道,“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终极目标是追求和保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否则就会走向垄断、限制竞争的反面,对于冬奥会也是一样。”不管是公众还是市场主体,都需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就设有专门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公告,目前共计63项可供参阅。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格外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监督。希望人人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卫士,在冬奥会的赛场外争夺金牌。
郭国中律师也同样表示,“大家在享受冬奥盛宴的同时,也需要尊重知识产权,勿抱着侥幸之心蹭热点,在商业宣传中‘搭便车’。希望通过《知新大讲堂》的举办,能够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普法、知法、懂法的交流平台,学会合法合理的运用知识产权,规避侵权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