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日益优化,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提高。最为显著的是,2021年6月1日,历时10年修改的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10倍,为创作者“撑腰”。近日,奥迪汽车与刘德华合作的宣传视频《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被指抄袭,引爆舆论。
为厘清此次事件背后映射出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境,5月22日,“由‘小满’到‘不满’,看知识产权保护与风险防范”主题节目在《知新大讲堂》频道播出,由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秘书长郭国中主持节目。本期节目由《中国企业报》中企视讯主办;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上海市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基地、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协会承办;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视觉德稻设计学院、上海四行仓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支持。
节目会聚了上海政法学院教授蒋坡、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商建刚、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上海品牌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姜卫红,剖析解读本次事件之后的知识产权保护要点和注意事项,以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企业规范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
1、北大满哥是否享有著作权?奥迪的广告片是否构成侵权? 怎样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蒋坡认为,版权的取得不同于专利、商标,而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劳动付出,随着作品的完成而当然取得的,作者是依据其创作作品所付出的智力劳动取得相应的版权。版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具备独创性,并非首创性。所谓“独创”一般是指作者独立完成而非独自完成,多位作者通过合作创作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同样可以有版权。
如何判断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刘春泉表示,独创性实际上是作者对于人类文明增量的贡献。他分析道,小满节气含义和由来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千百年,按此推断,它不受法律保护,此次案件之所以发生,可能最开始写文案的人是照抄照搬,认为文案中的元素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该文案作者忽略了独创性有高有低,即使原文案独创性低,但它仍受到了法律保护。
如今的发明创造多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创新,因此是否构成侵权,最终应由法院判定。商建刚表示,在北大满哥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从奥迪的广告片文案情况来看,文案的结构、转呈、整体相似比较高,构成侵权的可能比较大。蒋坡也表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实质性相似+接触”是判断作品构成抄袭与否的重要原则,如果本人作品跟他人的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而且有证据证明本人之前确有接触过他人作品的事实,那么基本上就可以判定构成侵权。
2、这起侵权事件,谁是侵权主体?责任由谁来承担? 在法庭上一个案件的最终审判取决于很多因素,商建刚强调,不应该结论先行。从他个人角度来看,著作权本质上是一种禁止权,原创作者拥有行使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的权利。此次奥迪被指抄袭的文案,其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而制作广告视频并进行播放,作为视频发布者、制作方,奥迪应该要承担责任。
本案中奥迪把制作视频的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代理公司,他们之间存在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不过,视频不是由制作公司播放,也不是它发布,那么,第三方制作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商建刚表示,第三方制作公司在其中具有商业性制作行为,商业性的复制行为,它是基于商业的目的把权利人的文案进行复制,且没有征得权利人同意,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在商建刚看来,广告代言人实施的朗读文案行为,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他是由组织者安排,应该是组织者承担他的责任。广告代言人有审核义务,但《广告法》上规定的审核义务不包括要求广告代言人从著作权的角度保证作品是否为原创,只有在绝对极端的情况下,例如,广告组以及视频制作公司都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那么广告代言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奥迪广告宣传片的发布平台(腾讯)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从诉讼策略的角度来看,腾讯也可能成为被告之一,刘春泉认为,最终判决时,法官会根据事实情况判断平台有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如果平台没有过错的话,基本上都不会判定平台承担责任。
“法院判案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蒋坡表示,实际如何追究责任也取决于当事人的诉求。至于说到相关平台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发现平台播放了侵权作品,应当首先告知平台,要求平台删除,接到删除请求后,平台应当尽到管理责任,对作品进行审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如果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没有及时删除侵权作品,则平台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平台接到投诉后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按照“避风港”原则,平台不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企业在日后的经营中如何避免此类侵权事件再次发生? “这类纠纷很难绝对被避免,但可以大幅度规避。”刘春泉建议,谁写第一稿,谁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相关的审查工作做到位;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制作,企业应当签订相应条款,严控业务流程管理,要求第三方保证不侵权,涉及图片、字体、音乐等版权,要求第三方购买或自行购买提供给第三方,企业应提前对此作出预算。“只有做足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大幅度降低侵权风险。”刘春泉说道。
在当前的创作生态环境中,参考借鉴他人的作品非常普遍,过程中难免踩雷。蒋坡建议,当作者要描述的事物存在两种以上表达方式的时候,作者依然选择了与他人相同的表达方式,就有可能构成侵权。所以作者在创作时,应该提高版权意识,自觉进行审查和必要的判断,避免发生侵权的后果。对于文创企业而言,要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把审查关,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其中公司的法务要首当其冲,尽到严格审查把关的责任。
5、企业在品牌宣传过程中如何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如何系统全面树立企业形象? 品牌和知识产权密不可分,品牌保护的要义即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进行品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制定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如果奥迪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实行专业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比对,以及著作权查重,此次侵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姜卫红说。
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应贯穿从品牌创意到市场推广乃至品牌交易等整个品牌建设的全过程。目前,我国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提升,为品牌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姜卫红表示,品牌是以商标为外在标志的一种经济现象,在品牌打造过程中,品牌需要前置保护,即法律保护,并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的方式,以资本驱动提升品牌附加值,推动品牌建设良好发展,
同时,当企业不可避免地发生侵权事件后,企业应及时启动品牌危机公关预案,此次奥迪快速反应,为此次被指侵权行为道歉,避免了大品牌傲慢的现象,将品牌形象美誉度损失降到最低。姜卫红还提到,在品牌保护方面,媒体保护、社会保护、舆论监督等都非常重要,良好的品牌保护环境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
郭国中展望道,一年四季已至“小满”,宣传视频引起创作者“不满”,而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任重而道远。今天注定是不平凡的24小时,经历了慨叹、惊叹、怒叹,但如果坚持知识产权盈亏事,尊重保护胜万全,一定能够迎来赞叹,更能迎来知识产权“芒种”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