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永前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福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首次将数据资源纳入会计核算范畴。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是我国会计实践的一大步,也是规范企业数据资产管理、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关键举措。然而,这一新规的实施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和挑战:企业在将数据资产入表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透明度。此外,企业还需在与数据服务提供商、交易平台等外部合作中,妥善处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为有效应对这些法律风险并保护企业利益,建立完善的数据资产合规的法律评估体系至关重要。在这个体系中,数据资产合规(DataAssetCompliance)法律意见书(简称“DAC法律意见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DAC法律意见书是指在数据资产入表前或者入表后数据资产交易的过程中为保障数据资产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由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确保数据合规。不仅在数据资产入表的合法性,也为之后的数据资产交易保驾护航。
数据的角色日益重要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据的角色日益重要。但在谈论数据资产入表前,了解几个关键概念至关重要: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数据资产。这些术语虽常被提及,但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却需要明确界定。
首先,数据资源指的是个人或组织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或收集的原始数据集合。这些数据以电子形式或其他方式记录下来,构成了数据的基础层。
其次,数据产品是对数据资源的进一步加工和应用。通过对原始数据的分析、处理和创新,形成了数据分析报告、可视化展示、数据指数等多种形式。这些衍生品扩展了数据的用途,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了更大的价值。
最后,数据资产则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这包括那些预期能够增加企业收益的、成本或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数据资源。简言之,数据资产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一部分,反映了数据的经济价值。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数据产品都直接等同于数据资产。只有那些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数据产品,才能被视为数据资产。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企业基于实际场景而形成了蕴含实质性劳动的具有价值的数据产品,该数据产品自然也构成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合规的重要性 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对数据资产的认识已经迈向更加系统和全面的层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指导下制定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第12条提出,对于数据资产的认识至少需要从三个维度进行:信息属性、法律属性和价值属性,这为数据资产的评估和管理提供了清晰的框架。
企业的数据资产入表需要多方的协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门、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参与。法律尽调与合规评估是数据资产入表的必要条件,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以出具DAC法律意见书。
DAC法律意见书以数据资产的产生为核心,分为入表阶段和后续交易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企业需要面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比如在入表阶段,需要考虑数据资源是否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等;在后续交易阶段,需要考虑数据资源是否具有可转让性、如何确定转让价格或收入、如何处理税收问题等。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不同的阶段,出具DAC法律意见书。
虽然《民法典》已经明确承认了数据的民事权益,标志着数据权益法律地位的确立。继而,2022年12月出台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进一步提出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旨在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数据产权登记的地方性规定。然而,与数据资产入表相比,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存在其固有缺陷。
其一,数据产权登记与数据资产入表存在着权属推定与确定的关键差异。当前的产权登记和著作权登记十分相似,通过权力机关对权利进行了确认,为数据资产提供了一个权属推定的基础。然而,由于数据流转过程的复杂性,仅仅依靠登记机制难以全面准确地确认数据资产的所有权,使得这种推定并不等同于最终确定权属。与仅提供权属推定的数据产权登记不同,数据资产入表需要企业对数据资源的来源、使用权和产权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确保所有的权属信息准确无误,从而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确认的严格要求。这种从权属推定到确定的转变,标志着企业在管理其数据资产时必须采取更加严格和细致的法律审查步骤。确保数据资产权属的明确和准确,是保护企业权益、促进数据安全流通与高效利用的关键。
其二,数据产权登记掀起了从短期证明转变为长期合规的数据管理新趋势。当前,企业往往重视数据价值而忽视数据授权,仅在需要产权登记时才追溯调查数据来源和授权,这种做法容易导致权属争议。相比之下,数据资产入表要求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持续进行合规工作,涉及数据收集、存储和处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全程合规。这种前置合规策略要求企业建立长期合规机制,避免临时应对。
国有企业及IPO企业面临更高要求 在数字经济浪潮席卷之际,数据流通的增加将数据资产管理推至企业面临的挑战前沿,尤其对于国有企业和正寻求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公司而言,这一挑战更是尤为显著。
国有企业的数据资产的管理和交易比一般企业面临更高要求。因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需在数据资产入表后的交易过程中采取严格措施,审查企业的数据治理制度是否完善,数据来源是否合规,交易授权是否符合国资监管要求。
对于寻求IPO的企业而言,其数据合规性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这包括数据收集、使用、存储以及未来潜在合规风险的全面评估。在此背景下,DAC法律意见书为企业提供了关于数据合规性的权威指导和支持,帮助其满足IPO过程中的严格审核要求。作为企业内部合规检查的工具及整改指南,DAC法律意见书同时也是向监管机构展示企业数据合规状况的重要证据。随着新监管环境的形成,它将成为企业顺利完成IPO不可或缺的合规辅助工具。
在响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下,深圳、浙江、北京等地已经推出了创新性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这标志着数据资产正式进入法律保护的新阶段。这些地方政府提供了数据资源登记证书或数据产品登记证书,采用电子发放方式,并在专门的登记平台上进行公示,增加了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因此,在DAC法律意见书中应当对相关数据产权证书进行合规审查,到相关登记平台核验其真实性,并调取相关登记材料,对登记时数据合规制度与数据资产入表时的数据合规制度进行差距检视。查明数据资产的产权是否存在争议或共有情况,产权主体是否具备合法主体资格,产权登记程序是否合规,防止出现超登记、重复登记等违规行为。
DAC法律意见书的重要意义 《暂行规定》为数据资产管理提供了新的指引,明确区分了资产化的无形资产、存货和非资产化数据,引入了具体的合规要求。这种分类对数据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判定数据资源归类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举例来说,某电商平台企业拥有大量的用户行为数据和商品销售数据,这些数据资源既可以作为企业生产要素,用于优化平台运营、提升用户体验、增加销售收入等,也可以作为数据产品,用于向第三方提供市场分析、广告投放、精准营销等,展示出数据资源的多面性和复杂性。
DAC法律意见书在这一背景下扮演者关键角色,提供了对客户所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的类型、来源、用途、预期收益的全面分析框架,帮助企业分析和识别其在入表过程中可能遇到法律风险,并指导企业如何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效地规避或降低这些风险,将其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数据资产入表,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管理实践的重要环节,反映数据的真实价值和业务贡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必须确保其数据资源不仅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且其成本可以被可靠地计量。这两个条件共同构成了数据资产入表的基础。
确认数据资产需要建立长期的数据治理体系,以满足入表前确权和入表后交易的要求,主要涵盖数据来源,数据内容,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经营等五个方面。DAC法律意见书可以为企业提供数据合规需求对接、尽职调查、风险识别、制度规则建立、动态跟踪和内部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数据合规风险,提升数据资产价值,促进数据流通使用。
DAC法律意见书的作用还在于对企业披露义务进行合规性审查。适当的信息披露有利于将企业的隐形价值透明化,驱动企业价值的提升,DAC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作用是对企业的披露行为是否满足《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逐条审查。同时,还要向客户提出如何在满足会计准则和信息透明度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护其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侵犯。
这里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以及保密性。因此,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数据时,需要由专业律师评估其披露的数据是否可能公开核心秘点,将涉密数据资产标注为机密,限制获取和使用数据资源的人员范围,与员工和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等。此外,还要考虑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性要件,以免企业丧失其核心竞争优势。
总之,数据资产已成为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资源和财富,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其信用评级、融资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有重要影响。然而,数据资产的入表、交易、使用涉及诸多法律风险,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数据资源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及透明度。
DAC法律意见书是数据资产合规入表的前提条件,旨在全面指导数据资产的合规审查,确保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DAC法律意见书不仅涉及数据确权、治理、分类、入表及披露,还对数据流通与交易中的风险进行提示,并提供相应建议和解决方案。对于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不仅是必要选择,更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在国有产权交易时,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DAC法律意见书。DAC法律意见书可以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助力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实现数字中国和数字经济的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