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所需关键矿产资源的稳定供给是我国完成能源产业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集团副总经理丁士启,就如何完善新能源产业关键矿产资源保障供给这一话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随着“双碳”行动全方位推进,全球范围内将迎来一次新的能源革命,传统能源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绿色低碳的新能源将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系统需消耗海量的矿产资源,铜、锂、镍、钴等金属资源则是其中的关键矿产资源,是涉及我国未来能源安全的战略性资源。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主要路径之一就是调整传统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体系。
“在‘双碳’目标愿景下,全球能源系统将从燃料密集型向材料密集型转变。”丁士启说,中国是传统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按期实现“双碳”目标,在能源生产端,必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如风、电、太阳能等;在能源消费端,必须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如高性能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等。
随着新能源产业突飞猛进,带来二次电池等的大量应用,拉动了铜、锂、镍、钴、锰、石墨等矿产的需求增长,很多矿种将从目前的“小矿种”上升为“大矿种”,将影响全球矿业发展的供需和市场格局。据国际能源署(IEA)2021年最新预测,到2040年,电动汽车电池需求增长约40倍,导致锂的需求量增长43倍、镍增长41倍、石墨增长25倍、钴增长21倍、稀土增长15倍。新能源技术需消耗更多的矿产资源,我国要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矿产资源作为基础材料,需求量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尤其是铜、锂、钴等很难替代的关键矿产资源。
“我国新能源产业部分关键矿产资源十分紧缺。”丁士启说,新能源体系发展需要用到很多重要矿产资源,尤其是铜、锂、镍和钴,例如电池和储能需要铜、锂、镍、钴,风力发电涡轮和电动发动机需要稀土等矿产资源,太阳能板需要铜、硅、银等矿产资源,建设新能源电力网络需要大量的铜和铝等矿产资源。但与国外主要矿产资源相比,我国铜、锂、镍、钴等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无论是储量还是质量都属于劣势矿种,竞争力较弱。如我国绝大部分铜矿都存在品位低、规模小的缺点,而近年来新发现的大型铜矿又主要位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西藏地区;钴金属在我国也是极度稀缺的;我国锂矿中硬岩型锂矿主要位于四川甘孜、阿坝地区;国内盐湖锂资源普遍品质较差,处理工艺复杂,生产成本高。脆弱的生态环境,限制了国内上述关键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影响了国内关键矿产资源的供给。
丁士启说,国际很多国家均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保障能力。如2022年2月22日,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公布了50种对于经济和国家安全极为重要的关键矿产的最终目录。2022年关键矿产目录基于2018年版本修改,增加了15种,剔除了4种。新的目录是按照2020年能源法案的要求制定的,该法案指出至少每隔三年,内政部必须对关键矿产目录进行评估和更新。USGS还负责对识别潜在关键矿产的方法进行改进,通过联邦公报进行机构间反馈和征求公众意见,并最终形成关键矿产目录。USGS认为这些矿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繁荣至关重要,并将采取措施增强保障能力。
丁士启认为,目前我国对新能源产业关键矿产资源政策不完善,勘查开发的扶持力度不足、有些政策措施随意制定,配套又不及时,制约了产业发展。虽然我国十分重视铜、锂、镍、钴等关键矿产资源的重要性,早在2016年已将24种矿产资源列入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名录,但未见定期更新;在具体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并未给出具体实际的扶持政策,反而很多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因为简单一刀切的原因阻碍了关键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工作。
例如,国家在划定生态红线范围时,很多地方政府并未详细对区域内关键矿产资源矿业权进行切实的生态环境评估就直接将其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内,导致很多具有开发潜力的优质矿业权无法开采;在国家出台矿产资源权益金政策后,省级地方政府到现在还未制订出台矿业权权益金的分配细则方案,导致很多优质矿业权无法开发利用。
今年的政府报告中提出,“加快矿产等资源勘探开发,保障初级产品供给。”在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之时,新能源产业关键矿产资源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国家应从顶层设计开始,进一步完善我国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因此,丁士启建议我国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产业关键矿产资源供给保障体系,从而保障我国新能源技术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完善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开发相关政策。鉴于全球铜、锂、镍、钴等具备能源属性的矿产资源需求量会迅速增加及其战略重要性,国家矿业管理部门应统筹规划,加大此类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积极扩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考虑关键矿产资源开发实际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尽快科学合理的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调整工作;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权益金政策,尽快出台市场主体参与合资的矿业权出让权益金的分配细则。大力支持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国际产能合作,从境外获取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
二、强化政府对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关键矿产资源的供应保障还涉及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安全。在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双碳”行动过程中,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也必须向绿色低碳化转型。政府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关键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应优先考虑将关键矿产资源配置给技术实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保证高效集约地开发利用关键矿产资源,有效稳妥保护生态环境。
三、加大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全产业链的支持政策。国家应从关键矿产资源的生产、加工及关键技术研发、智能化生产制造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在财税、科技创新等方面,大力扶持新能源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对企业关键矿产资源自有矿山找矿增储、海外资源勘查开发及相应产品尖端精细加工,国家可给予适当税费优惠;国家应制定相应政策,大力支持新的资源勘查开采、应用等技术的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矿产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