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江苏省委农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通过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新增预算安排等,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新时代鱼米之乡。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点任务,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距离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差距。同时,由于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有很强的公益性,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大多数治理项目缺乏经济效益,资金缺口成为最大的制约性要素。因此,要加快改变乡村发展面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破解资金缺口制约瓶颈。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各地应根据自身发展水平,顺应乡村发展规律,不“寅吃卯粮”,确保乡村建设始终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地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整合上级相关配套奖补资金,在政策允许下优先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引导、农民和集体积极投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支持。比如,江苏兴化市每年安排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用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撬动乡镇配套、社会捐助近2亿元,推动当地2.89万个美丽菜园建设,增加农户收入2600余万元,实现了乡村环境美化与村民居家增收的“双赢”。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力度的关键在于把钱花在刀刃上,集中力量干一件成一件,避免“撒胡椒面”。各地应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力度的重点还在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系数。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的审查、拨付、监管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激励力度,可以推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蒋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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