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若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的安装和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自2月17日起,浙江市场监管部门便已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底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阳光厨房、外卖封签政策的宣传力度,督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第二阶段,自3月1日至3月底,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不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对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统一对外进行公示;第三阶段,自4月1日至4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2021年1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其中《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则对视频覆盖区域、视频正常运行等做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目前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积极投入第一阶段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温州在登记窗口设置“浙江外卖在线通办专窗”,推出特色导办服务制;宁波通过印制“外卖在线”宣传手册、聘请第三方协管等方式,推进《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落地实施;湖州自主研发“湖州阳光厨房受理平台”微信小程序,关键数据贯通“浙江外卖在线”,通过一键扫码即可以随时随地实现商户、网络运营商、外卖平台、监管部门的信息互动调取;台州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入网餐饮单位的一封信》,开展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普法宣传工作。(记者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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