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5月22日,法院刊登广州市燕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君岳科技有限公司向张燕(张馨予)致歉的声明。
两公司称,因法律意识不足,在抖音平台使用张馨予的肖像、姓名为自身“多燕瘦”产品进行宣传,侵犯了张燕的肖像权、姓名权,对此向张燕致歉。公司已将全部侵权内容删除,并保证今后不再侵犯张燕肖像权、姓名权。
除公开道歉以外,法院判决两家公司分别向张馨予赔偿320000元。
据悉,多燕瘦是“亚洲瘦身达人”郑多燕于2015年创立的品牌,旗下有吸油丸益生菌酵素片、SOSO棒蓝莓胶原酵素果冻、清清梅益生菌酵素梅等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张天爱、谢娜、汪涵、金星、李小冉等多位明星曾在直播间为该品牌站台。
然而,多燕瘦的“名声”并不好。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自公司成立以来,涉法律诉讼已经几十起了,只是因虚假宣传和非法添加被执行的行政处罚就近10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9年,多燕瘦品牌运营方蜂了时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了时尚”)所经营的多燕瘦酵素吸吸冻(番石榴味)检出匹克硫酸钠,被罚款人民币十四万元,并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匹克硫酸钠是一种药品原料,具有缓泻作用,属于非食用物质,具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光明网报道称,食用含有匹可硫酸钠的食品,可能存在恶心、下痢、肠胃道不适等不良反应,长期食用易形成依赖性。该物质属于化学药品,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该案件还被评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2019年度十佳案件”,多燕瘦的酵素产品中被检出了匹克硫酸钠,这属于非食用物质,具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多燕瘦”也不止一次被指侵权。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柳岩起诉多燕瘦国际控股公司、巴菲巴食品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等,案由均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开庭时间分别为5月11日、5月18日,审理法院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及广州互联网法院。
出演过《夏家三千金》《北京女子图鉴》等电视剧的明星戚薇,也曾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打假,称自己从未代言、推荐过多燕瘦品牌的产品。
其中,戚薇在视频中出镜称,“大家所有看到的——关于说什么多燕瘦、什么戚哥代言、什么(戚哥)推荐,没有这件事情,完全没有,不要讲鬼话。”
然而,在视频发布后,戚薇及其工作室却收到了律师函,对方称,“关于‘多燕瘦是骗子’的表述直接损害到了商业信誉。”
多燕瘦的客服找到媒体,宣称戚薇代言、推荐的视频不是品牌方做的,是其他人冒充品牌的行为,“因为我们现在销量比较好,不排除有其他店铺进行竞争。”
网友表示,明明是该品牌侵犯了戚薇的名誉,却反过来去责怪戚薇的话语不妥当,行径极其恶劣。多燕瘦客服回应宣称戚薇代言、推荐的视频不是品牌方做的,是其他人冒充品牌的行为。
代理律师表示,如果戚薇从未代言、推荐过多燕瘦的产品,相关视频构成了虚假广告,既违反了《广告法》,也侵犯了戚薇的肖像权。关于多燕瘦客服阐述的“戚薇代言、推荐的视频不是品牌方做的,是其他人冒充品牌的行为”,律师认为,如果情况属实,品牌方更应查明第三方的身份,向第三方追责,而不是向戚薇发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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