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相关情况进行发布解读。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工作,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效解决政策难点、执行堵点、监管盲点、服务痛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迈出坚实步伐,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在近期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营商环境评价中列第9名,取得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历史性突破。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济南作为省会城市,作为黄河流域的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的核心城市、省会经济圈的龙头城市,不能仅仅把目光局限在省内,仅仅和自己以前相比,必须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要求、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聚势赋能。为此,济南市委改革办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围绕提升居民、企业和人才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研究制定了《济南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坚持对标一流再破冰。当前,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区域竞争的核心点、比拼的关键点、抢夺的制高点,各地大招频出、硬招不断,不少地方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已经升级到3.0、4.0版本。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决定今年在全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提出“全省营商环境整体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近年来,济南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与广大市民和企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建设一流营商环境,首要的是加大思想的“破冰”力度,树立主动对标一流的标杆意识,切实拿出含金量更高的改革举措。
为此,济南按照“大胆突破、集成创新、领先领跑”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标上海、深圳、南京、成都等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结合济南实际推出了十条改革举措。这十条举措,体现了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像推进涉企服务、居民服务、人才服务“一口办理”,表面上是部门间的职责调整和流程再造,但背后体现的是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的重大变革。像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新区特办”机制,表面上是放手放权、提升行政效率,但背后是整个起步区运行体制机制的重构,等等。
《十条措施》在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框架下,聚焦当前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为关注的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从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投资吸引力、优化监管与服务等维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第1条,推进涉企服务“一口办理”,主要是聚焦解决惠企政策兑现难、多头跑问题,整合全市惠企政策资源和各部门涉企服务职能,打造“三库一平台”,即市场主体库、惠企政策库、政府资源库和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真正实现涉企服务“一口办理”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
第2条,推行企业“休眠”保护制度,主要是聚焦保护市场主体、增强内生活力,允许企业“休眠”保护,帮助企业度过短期经营困难提供缓冲机会,让企业“苏醒”后更有活力。
第3条,推进高频服务事项“三跨联办”,主要是聚焦融入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通过各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深度对接,推动黄河流域城市群联动协同发展。
第4条,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主要是聚焦解决群众办事多次跑、来回跑等问题,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和功能,实现无差别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升级帮办代办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和服务的获得感。
第5条,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集成审批”,主要是聚焦解决工程项目审批量大、程序复杂等问题,提高工程项目审批、验收等全周期管理质效。
第6条,打造家门口全天候“便民驿站”,主要是聚焦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加强群众家门口的办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第7条,全面推进人才服务“一站式、一键式”办理,主要是聚焦提升人才服务质量,通过大数据等网络技术实现人才政策的“精准推送”“一键直达”“全面覆盖”,推动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第8条,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新区特办”机制,主要是聚焦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体制机制创新,为起步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推进商事登记“即时办”、高频事项“智慧办”、工程项目“承诺办”等创新举措,破除一些原有营商环境的“硬”约束。
第9条,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主要是聚焦深入了解企业、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问题,加大纾困惠企力度,搭建政企直接沟通交流平台,营造互动频繁、联系紧密的“亲清政商”关系。
第10条,全面建立营商环境“把脉会诊”机制,主要是围绕畅通多元化诉求受理渠道,通过建立企业、市民对政府的诉求反馈机制和后续处置机制,促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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