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印发。《工作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昆明市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擦亮“效率、服务、诚信”三大营商环境品牌,以营商环境之变筑牢“投资沃土、温馨春城”建设之基。
落实“一套体系
畅通营商环境内循环
《工作意见》提出,强化联动以优促增,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进各领域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深化集成改革创新,确保首批云南省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39项改革举措在昆明落地见效,全力优化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建成全省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昆明营商环境影响力。
开展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组建“昆明营商环境智库”,为昆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和工作保障。
建立“两项机制”
注入营商环境新动力
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市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涉企信息共享,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
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放权、放管衔接、联动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加强目标设计、责任分工、培训指导,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沿边”和“跨境”特色,充分发挥“四区联动”优势互补、融通互惠的发展合力。
开展“三个行动”
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
开展“三个听取”行动,持续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巩固提升“营商环境观察站”“营商环境监督员”及“营商环境观察哨点”工作机制,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和重点领域,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每月举办一次“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系列活动,即:举办一场“营商环境会客厅”、召开一场“八大环境”推进提升会、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通过“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畅通信访渠道,提升巩固诉求“一键”直达政府工作机制,力求“有诉必应、接诉必办”,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一线监督、一线落实、一线查处”。
建设“四个昆明”
突破营商环境新瓶颈
打造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建设“活力昆明”,大胆选拔使用在双招双引、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中优秀的干部,对突出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培训。
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效率昆明”,持续精简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新昆明市政务大厅管理模式,加快推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
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品质,建设“美丽昆明”,优化医疗、教育、养老服务,将营商环境与各类城市品牌创建相结合,坚持用新观念、新思路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昆明”,启动《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加强执法联动协作,统一执法标准,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降低企业司法诉讼成本。
实施“五项工程”
提速营商环境新发展
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促进更多企业上规、上市、纳入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名单。
实施重点产业链强链工程,推进“8个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推行昆明市新开工项目及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审批到位率考核制度、昆明市重大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实施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市场主体准入降成本工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提升重点产业货物及关键物料通关便捷度,加快口岸通关速度。
实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工程,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有机融合,深化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实施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构建产业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深入实施“退、减、降、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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