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项目代码:Z135050009055),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筹集更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注重提高投入效益,突出支持重点,资金分配向边远、民族、脱贫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国家或地方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二、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等有关要求,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各地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等师资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央财政继续分类分档予以奖补支持。具体标准是:高水平学校(A档)每所5000万元、高水平学校(B档)每所2500万元、高水平学校(C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A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B档)每所7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C档)每所400万元。各地要切实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督促学校按照任务书要求,全面推进和完成建设任务。
四、各地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提升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交叉重复。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财政部 教育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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