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总人口比重为18.70%;65岁以上人口为1.9亿,占比为13.50%。2010年到2020年十年间,60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了4.63个百分点。照联合国标准,65岁以上老人占比7—14%为轻度老龄化,14—21%是中度老龄化,我国已经濒临中度老龄化的边缘,按照目前增长态势,2022年,我国将正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3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朱晓进近年来持续关注老龄化及养老问题。“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挑战。不断增长的老龄人口增加了公共服务供给难度,也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新挑战。”他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朱晓进深入调研,围绕老龄化社会的管理、特殊群体、长效发展举措等,提出多个建议。
加快建立老龄工作管理体制:设立老龄事业部,形成上下贯通、管理有序的格局 要做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社会管理,畅达、有效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是至关重要的。目前我国的老龄工作体制仍是延续1999年以来中央确定的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的工作体制,各级老龄委的定位是议事协商机构,不是一级行政机构,涉及老龄工作的很多职能都分散在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目前有民政、发改、工信、金融等30多家组成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看起来分工明确,但部门条块分割造成各职能部门对老龄问题许多新情况反应不敏感或不予重视。另外,在各级老龄工作机构中,也普遍存在工作成效不高的问题。
朱晓进认为,要重新构建并设立老龄工作专门行政管理机构,满足符合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速度的国家治理体系需要。对此,他建议国家层面设立老龄事业部,对老龄事务进行统筹管理,作为正部级国务院组成单位,具有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地位的行政机构。并鼓励人口老龄化走在全国前列的一些经济大省率先探路,试点先行。同时,将实现智能时代多元需求下的立体、丰富、完整的老年人的科学治理与服务作为宗旨,加强老年学与老龄社会治理研究。以“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前瞻性”为基本原则,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性和战略性问题入手,设计我国优先研究与发展领域的时间表与路径图,在众多任务和问题中突出重点、抓住改革关键,破解实践难题,发挥综合优势,着力形成具有我们国家本土特色的老龄社会服务与管理方案,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人口老龄化公共治理提供中国经验和样板。
关注特殊人群养老:以人为本构建多元化养老模式 在老龄化问题中,有一个群体极易被忽视,就是残疾老人。他们因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只能依靠亲属供养和依赖少量的政府保障金度日,生存处境异常艰难。这部分老年残疾人的特殊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的现实需要。朱晓进认为,政府现有的残疾人保障政策主要以货币补贴为主,救助形式较为单一,很多政策也与非残疾人相关政策重复,缺乏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和针对性。因此,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着眼于残疾老年化和老年残疾化的特殊性,构筑起应对老龄康复照料和预防老年残疾问题的有效政策体系,满足残疾人养老的康复、服务、照料、情感需求,保障照料好老年残疾人的生活。
目前,在残疾人养老方面,我们面临专业服务人员供给不足,“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缺乏有效供给;残疾人养老模式社会化程度低,智能化程度低等问题。朱晓进建议,政策保障、社会共治等方面,完善特殊人群养老保障。首先,建立残疾人养老保障机制,推进残疾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第二,完善体系,构建多元化残疾人养老模式。以社区为基础,在普惠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残疾人养老服务社会支持的特惠。第三,提高残疾人养老专业化水平,针对目前“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市场专业医疗护理人才严重匮乏的情况,建议通过高职院校定向培养专业养老服务技术人才,从源头壮大养老服务医护人员的力量。第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养老服务。
推进普惠性养老公共服务供给,以高质量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化个性化分层需求 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近年来,普惠性养老公共服务得到很多关注。普惠性养老公共服务,作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强调坚持“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的基本原则,旨在通过市场化运作,着力破解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且供需匹配度低的问题,真正让广大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朱晓进认为,推动普惠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的成本约束,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支付能力约束和服务人才等“三重约束”,重视老年群体多元化个性化分层需求的满足。对此,他建议要明晰普惠养老顶层设计,提高机构管理设置层级。优化财政资金引导的精准度和科学性,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统筹多部门财政支持资金,梳理、评估、完善、细化现有补助政策文件,实施动态经费调整,放大整体效应,推动形成分层分类分级的财政资金支持体系,全面落实税费、水电优惠,建立与信用成本、风险成本和运行成本相匹配的资金配置机制,降低养老服务投入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突破,在人才、场所和关键制度层面总结经验,出台普惠养老价格标准、服务标准、建设标准和激励标准,为全国养老服务发展探路奠基。同时,构建多元化考核评价主体参与,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立体化需求,更多关注参与度、生存质量和满意度的养老服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