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专家认为,这将指引我们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通过标本兼治的各项具体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部署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祖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
会议指出,“要根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通过一项项具体行动推动美丽中国目标一步步变为现实”。
“当前,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实力更强、物质技术基础更好、社会共识更广、人民群众期望更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要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万军表示,我国的生态环境离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离人民群众期待、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还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仍处于高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等。
“这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集中解决的重点任务。”万军说,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社会经济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要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此外,还要坚持发挥各方积极性,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培育美丽园区、美丽社区、美丽学校等美丽“细胞”。
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我国已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着力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发挥好先行探索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局部和全局相协调、治标和治本相贯通、当前和长远相结合。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继续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王金南说,要增强系统观念,将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起来,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要加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建设,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要强化市场激励、科技支撑、标准引导、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全民共建美丽中国。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看来,持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制、体制、机制和规制,要加强相关立法,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探索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等,并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规划。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国划定了4万多个环境管控单元。
王金南说,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有效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一单元一策略,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依法管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
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生态环境“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将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出更多空间。
万军表示,未来要进一步完善问题导向、精准管控、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持数字赋能和落地应用,为重大政策科学决策、重大规划编制、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引导提供支撑。要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应用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精准、科学、依法治理水平。
谷树忠建议,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使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更加明确,实施分区分类管控策略,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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