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都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家排忧解难,不少地方公布了书记、市长的手机号。南方某市委书记在会议现场公开自己的手机号表示:“企业有需求,可以直接报给我,我和市长当好你们的服务员!”热情帮助企业纾困,值得点赞。
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唯有下大气力、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才能让经营主体枝繁叶茂。
企业家有需求,可以直接找书记、市长,当然是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表现。但进一步分析,能找和敢找书记、市长的,毕竟还是少数。好的营商环境犹如阳光、水和空气,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有种说法叫“不找市长找市场”,企业家能真正依靠法治和市场良性发展,而不用找书记、市长,这才是更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
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的手段,市场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方向。优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要让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便利化,政府不必过多干预市场。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创新实施触发式监管”系列举措,对“个体网店”坚持“无事不扰”,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监督检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正常网络经营活动的干扰,为个体工商户创造自由、宽松的成长环境。当然,“无事不扰”并不是“不管不问”,而是要“有呼必应”。前不久,北京出台《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的呼声,解决企业诉求。
好的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一方面,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坚持在法治环境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府的改革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把市场的活力激发出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
营商环境好了,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就会释放出来。好环境成就好企业,增信心重在优环境。打造更好营商环境,需要做好促进发展的“加减法”。“有形之手”既要避免用力过猛,干扰企业的微观决策,或造成企业之间新的不公平,又要尽可能为企业纾困,解决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让市场运行更加公平和高效。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不仅要提高服务意识,更要提高服务能力。通过持续创造公平的、良性循环的营商环境,来保障和激励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创新、用心创造、专心干事。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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