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院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案件。
烟台中院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会。
莱州法院疫情期间线上调解案件。
莱州法院法官开展诉前调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着力点,严格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12条配套措施,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出台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3条”“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14条”等一系列文件,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打造“零距离、集约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是审判工作的第一环节,也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第一站,打造‘零距离、集约化、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中心,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第一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董玉新介绍。
近年来,烟台法院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改造升级诉讼服务大厅,打破有物理障碍的柜台和窗口,调整诉讼服务功能区设置,分为诉讼引导区、自助区、调解区、速裁区、休息区等,配备休息椅、饮水机、自助立案终端、扫描仪等服务设施,实现服务“零距离”。
优化诉讼事务办理机制,制定诉前委托鉴定等8项诉讼服务细则,将保全、鉴定等10余项司法辅助事务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集约管理、统一办理,提供诉讼服务7.8万人次。同时,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立案平台、移动微法院等途径,当事人既可以到法院诉讼,也可以在家门口打官司,实现了诉讼事务“掌上办”“随时办”。
烟台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联合公安局、民政局等17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设立行业性诉调对接中心50余个,邀请49家行业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开展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等调解工作室70余个,将调解员编入速裁团队,通过“多元调解+速裁”的方式,分流化解纠纷5.8万件,实现纠纷化解“一站式”“多元化”。
2020年,烟台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得分位居全省前列,莱州市人民法院曾一度位居全国第2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诉讼服务保障。
构建“1+3”繁简分流的办案模式
“我们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减时、降费、优化司法程序下功夫,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烟台中院院长江敦斌说,“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从此,烟台法院构建起“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类案快审、繁案精审”的“1+3”繁简分流的办案模式。
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将先行调解范围扩大到各类民商事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能调则调、能调尽调,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成功率达34%。
落实简案速裁要求,按照“法官+”的思路,组建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速裁团队51个,并建立“平台+人工”的简案识别模式,将简案全部导入速裁程序。2020年,全市法院速裁结案39132件,民商事速裁方式适用率超过50%,其中,15天以内结案22132件,占比近60%。
大力推行类案快审,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烟台法院按照“案由相近、人案均衡、专业审判”的原则,组建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专业快审团队58个,对13类案件做到了“类案类判、专审快办”。
实行繁案精审,即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为此,烟台法院打造了院、庭长办案的“1+X”模式,即“涉黑恶案件全部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点办”。2020年,院、庭长办案8万余件,占比50%,既发挥了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动作用,又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我们通过‘1+3’繁简分流的办案模式,初步做到了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去年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近24天。”江敦斌告诉记者。
建成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
2020年,在山东高院指导和烟台市委支持下,烟台法院正式上线运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该系统融合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签章等30多个软件、70余项功能,将立案、诉调、保全、鉴定、审理、合议、签章、归档、执行等所有环节串联形成闭环,实现了执法办案全程留痕。
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网上立案平台和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的数据联通,使原来分散的、单一的信息化建设成果集合成一体化线上诉讼服务体系,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智慧化诉讼活动。2020年,烟台法院办理网上立案申请23万余件,电子送达24万余人次,网上保全2.3万件,网上委托鉴定3752件,让群众触动指尖就可以享受司法服务。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烟台法院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完善网上调解、互联网庭审等线上办案机制,在线调解纠纷3.4万件,互联网开庭6905件,既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又助力审判效率的提高。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被告居住在国外,因疫情影响无法回国。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及诉累,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互联网审判形式审理了该案,2个小时即审结案件。
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
“企业破产案件牵涉的面极广,特别是破产处置中的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工作,以及资产负债清理难、职工安置难、资产变现难等企业破产‘三难’问题,单单依靠法院力量,是难以有效解决的。”烟台中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
为此,烟台法院积极与政府沟通,最终达成共识,携手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
2020年8月,烟台法院推动烟台市政府出台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文件,明确府院联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推动由市级领导担任破产案件协调人,建立协调会议、重大疑难案件市级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级领导在破产处置中把握全局、协调各方的独特优势。
烟台市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丛林集团破产重整案,就是一起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的典型案例。
该案审理过程中,在当地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法院、企业属地乡镇党委、财税金融、经信、人社等部门组成的府院联动工作组,合力妥善解决了涉职工、税收、担保、招募投资人等多项问题,确保重整工作顺利开展,最终稳定就业2600余人,使23家关联企业重整重生,实现了企业不停产、职工不下岗、效益三连增的良好效果。这起案例也被评为山东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20年,烟台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入开展“破风”专项清理行动,审结破产案件103件,处置资产80余亿元、土地5800多亩,激发辖区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有力促进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
2020年8月开始,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烟台法院组织开展了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释放土地和海域等自然资源经济效益,帮助相关市场主体尽快走出困局,这也是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出的务实举措。”烟台中院执行局局长王桂一说。
为此,烟台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清理原则、工作步骤、案件范围、机制建设、组织领导等作了具体明确。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烟台中院对全市法院历年来相关未结案件逐一排查,分门类建立台账;然后,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对接,对涉司法查封土地和海域情况逐案进行核对;同时,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高效推进,先后召开调度会5次,组织现场指导7次,并始终坚持“依法处置”“一案一策”的原则,采取执行和解、评估拍卖等措施,有效盘活土地和海域资源。
据了解,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共处置相关案件560余件,涉及土地资源15000多亩、海域资源2600多公顷,为当事人实现债权5.4亿余元,帮助121家企业化解债务,实现正常经营。
“在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中,我们依法查封了某置业公司21.9亩土地,因土地出让金等问题闲置十余年,对此,经过5次沟通协调,促成土地使用权成功拍卖,最终将土地资源盘活。”烟台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徐芳东告诉记者。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烟台法院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围绕“九大片区”建设开发等全市重点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院领导带队走访调研企业200余家,征求意见建议70余条。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14条实施意见,实施“精品审判工程”。依法服务对外开放,出台保障自贸区建设的20条措施,助推经济开放融合发展,为烟台营造法治化国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20年,烟台中院配合烟台市代表山东完成营商环境国评工作。接下来,烟台法院将深入转理念、转模式、转作风,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努力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烟台法院经验”,为烟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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