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全国工商联发布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主要调查结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的营商环境得分位居前列。当前,努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很多城市和地区努力的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是提高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是一项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国际化都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优化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供充分法治保障,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及时将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法律法规制度,以良法保障善治。制定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听取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实对拟出台法律法规的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特别要对减损经营主体权益、增加经营主体义务、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
要为经营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政策衔接,合理把握立法节奏。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提升国际商贸规则制定话语权,积极为经营主体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充分的机制保障。
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政府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经济工作的能力,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经营主体的关系,以依法行政的确定性提升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健全全民普法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送法进企、送法入心,引导经营主体信法、用法,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合规经营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合法经营理念融入企业文化。
围绕更好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提升公正执法和司法水平。严格落实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同过同罚的原则,通过编制裁量指南、强化案例指导、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外部监督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始终警惕执法和司法中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规范涉产权强制措施,严肃查处违法插手干预应当由经营主体自主决策事项的行为,特别要对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经营主体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田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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