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清廉社会生态。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推动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努力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亲清政商关系,为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稳致远提供坚强保障。
明晰界限,做好亲清表率
塑造提升“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浙江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带动作用,要求领导干部当好既亲又清的表率。同时,着力规范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划出纪法底线和政策底线。
从近年来浙江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是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重要形式。涉案方式上,收受财物、索要好处、以权谋私等方式也在延续。而在民间资本富足的浙江,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或以看似合法的入股、出资等形式获取投资收益问题比较突出。从短期行为到长期投资、从直接收受贿赂到牟取期权利益,腐败手段隐形变异。
针对政商交往“亲而不清”等问题,浙江相继出台防止领导干部房产交易违纪违法行为规定、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等制度文件。
2021年9月,浙江省委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 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了领导干部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严禁不当政商和社会交往行为,严禁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在规定期限内违规从事相关活动等“五个严禁”。
浙江各级党委(党组)闻令而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厘定“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如,杭州市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相关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的行为限制梳理了4个方面30种具体情形。
关口前移,严格亲清要求
浙江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了一批亲清不分、权钱交易的案例。从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何炳荣,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朱恒福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这些领导干部明面上是“官”,暗地里是“商”,以家属、子女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或开办企业,或投资入股。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本人和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业、从事经营活动,是影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的重要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浙江不断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拓宽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范围的基础上,浙江拓宽报告范围,明确领导干部需报告本人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业、从事经营活动情况,以及非共同生活子女持有或购买房产的情况,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基层党员干部是服务民营企业的神经末梢,聚焦长期与企业打交道的这一重要群体,浙江省委出台的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将监督对象拓宽到各县(市、区)的乡科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推动落地落实。如,龙泉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全市6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作出优化营商环境郑重承诺。
系统施治,形成亲清合力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政企双方相向而行、增进互信。浙江以系统施治为导向,以政企共抓为手段,引导企业家崇廉尚德,使“亲”与“清”成为政企双方共同的价值追求。
2021年4月,浙江印发《关于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的责任体系、教育体系、制度体系、惩戒体系,注重企业党建引领,强化企业清廉教育,深化防控体系建设等,推动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有效融入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活动中。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向企业承诺,企业同样也要作出自觉依法经营以及绝不行贿、不搞利益输送的承诺。湖州市南浔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统战部、区发改经信局下发《关于开展“双诺双评”深入建设清廉企业,加快推进政商亲清工程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与民营企业互相承诺、互相评价工作,深化清廉民企建设,进一步拉近政商“亲”的距离、浓厚“清”的氛围。
浙江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让行贿者付出代价,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同时,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以联合惩戒机制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压缩行贿者的生存空间,推动构建“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
“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让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企业发展的核心不是‘找门路’,而是‘找市场’。”在浙江一场民企亲清关系座谈会上,一名企业代表表示,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把清廉深化为企业的核心价值和自觉行动,让清廉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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