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乡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意见总体目标要求,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实施路径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全国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城市群综合立体交通等现代化设施网络体系;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意见还提出,今后要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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