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整体结构已经较为完善,主板定位于支持相对成熟的企业融资发展、做大做强优质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突出“三创”“四新”;科创板突出要求用于核心技术和“科创属性”的上市标准。
2021年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重要指示。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小巨人。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而北交所的成立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蓝图。
目前北交所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释义,有待在文化类企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安庭认为,文化创新不亚于科技创新。对于众多文化类企业而言,其“业态之专、技术之精、发展之特、创意之新”亦应纳入北交所对“专精特新”类型企业的定义范畴。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轨迹与经验均证实,文化产业不是一个孤立的产业,文化+旅游,文化+金融,文化+科技,都因文化产业的原生性与渗透力而覆盖并影响着全产业链条,其“专精特新”属性已非常明确。
为积极践行文化强国战略,发挥新三板挂牌文化类企业的引领作用,安庭建议:
1、将文化类企业纳入北交所“专精特新”政策的认定范畴与实施框架。
结合北京的全国文化中心的定位,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促进作用,抓住设立北交所的历史机遇,在上市企业标准方面增加对中小文化企业的类别,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除了“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以外,还应包括文化类企业,与上交所、深交所形成区位优势,与创业板、科创板体现特色差异。
2、新三板应为北交所培育更多的文化类上市企业。
针对文化类企业,证监会、北交所和股转系统应该给予足够重视,明确转板北交所的上市标准,给予优秀的文化类企业进一步的资本市场上升空间。
总之,北交所是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丰富文化类上市企业是北交所进一步完善发展的方向,在引导先进文化的时代背景下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