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海特集团董事长李飚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我国已经成为制造业大国,但还存在产业结构不优,核心能力不足,资本使用不佳以及国家部分重大科技装备项目供应链受制于国外等问题,为此,建议国家成立专门的机构引导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国产化替代项目供应链建设,拓宽民营企业关键信息获取渠道,营造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的公平竞争环境。
李飚介绍说,西方国家加大了对先进装备和关键材料限制出口的力度,取消了正常的先进技术交流活动,再加上新冠疫情带来的内外交流缺位,进一步阻碍了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提升科技产业核心能力的交流渠道,比如在航空领域,国产大飞机制造中大量器件是全球供应商供货,不仅在航电、飞控、发动机等关键部件上受国外大厂扼制,更是在飞机全动D级飞行模拟器等核心装技术装备上高度限制,飞行模拟机行业一直为少数欧美国家制造商垄断,这种受制于人的局面不可持续,也是我国作为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转型必须补齐的航空产业链。
鉴于此,把握国家科技装备供应链安全,大力发展科技产业国产化替代势在必行,而推进高端装备的国产化替代成为了科技发展和进步的必由之路。国家虽已出台诸多政策支持、扶持国产化替代,但单一依托国企为主的支撑体系,引入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共同提升国产装备自主创新能力才是关键。
李飚强调,民营科技力量已逐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科技龙头企业又有产业示范、带动产业链发展的作用,但是,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信息获取不对称、行业壁垒难以打破、政策扶持和支持力度不一致等仍然限制着民营企业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出台措施,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产化替代工作,推动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
李飚表示,国家已修订颁布《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针对国内科技创新项目“政府优先采购、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限制”,建议相关部门在涉及国防安全的自主化替代、大飞机研制、模拟机仿真培训设备等核心领域尽快建立供应商准入标准,指定国产化率的目标,采购人尽快落实优先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由指定部门监督落实,实施对研制、生产国产首台(套)高端装备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和市场采购支持,对使用国产化替代装备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风险补贴或奖励等鼓励措施推动国产化替代。
为支持科技产业的技术创新,尽快提升国产替代率,牢牢掌握核心技术的主动权,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税收政策。
降低自主研发国产设备和技术的增值税。李飚代表表示,国产设备和技术的研发时间长、投入成本高,现行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科研人员的人力成本,科技创新企业的税负较重,不利于“中国智造”和“科技兴国”的发展战略,建议对自主研发的国产设备和技术,采用增值税“税负控制、即征即退”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自主研发,扩大国产设备投资税收抵免(退还)的范围,建议适当扩大税收抵免或退还的范围,促进我国境内更大规模、更大范围、更多层级的国产设备替代。
降低中西部地区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国家对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都有特殊政策,当地也出台许多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前海、海南自贸区等,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地方财力等多种因素制约,中西部地区在人才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建议降低中西部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鼓励各类人才向中西部地区聚焦和流动,提升国产设备的研发能力和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