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印发《滨州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问题,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遇到的急需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有力法治举措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力依法营造“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突出重点任务,分别从制度环境、服务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法治文化环境等五个方面推出19项措施。
着力优化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制度环境。加快制定出台《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滨州市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落地、运行。完善法治滨州建设指标体系,创建市县两级“法智护航中心”。开展涉企法规规章制度专项清理审查,健全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机制,依法严格控制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考核在营商环境总体考核中的权重,实施科学有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考核体系。
着力优化包容便利、稳商助商的服务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数字化城市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移动化办理、自助终端办理、无人工干预智能秒批等,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多元的线上办理渠道。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建立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监测预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制度,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在诉讼前依法高效快捷化解纠纷、解决诉求。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全面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持续推动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着力优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上网运行,实现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全覆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常态化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健全完善涉企执法“三备案”机制,实施“审管执”联动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企业直报点制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权益的复议案件,设置行政复议“快速通道”,加快审理、及时办结。拓展工伤职工申请渠道,降低受理门槛。全面落实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处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争议。
着力优化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慎用强制性措施,严格规范强制执行程序,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造行业领域防黑防恶“护城河”。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审判效率,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持续推进办理破产“繁简分流”。压缩办理破产周期,持续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强对企业遭受电信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程序和审判结果的重点监督,对法院民商事案件违法执行、错误执行、消极执行的监督。加强司法在安监执法、环保执法简单化、“一刀切”问题的监督。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以诉讼方式督促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优化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监管力度。
着力优化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文化环境。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化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普)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五法并举”工作。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普法,推进“滨州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建设,精准实施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指导各级各部门执法管理人员和聘请的第三方专家等到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分门别类的普法。完善涉企政策信息集中权威发布平台,汇编涉企法律服务指南,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按市场规则办事。构建线上全覆盖的互联互动普法新模式,提供行政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在线“普法”服务。探索与企业微信群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信息互通等功能,创新实施嵌入式普法,全面培育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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