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宋雅静 李焱)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制定的新法律包括民营经济促进法,引起代表委员广泛热议。
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起草,究竟回应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哪些核心关切?其促进的关键是什么?如何确保这部法律法规得以有效实施?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
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李焱/摄
高子程对记者表示:“这部法律呼之欲出,其重要性和迫切性都凸显出其尽快出台的必要性。”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我国自去年起便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2023年7月印发的“民营经济31条”,同年9月国家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11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今年1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更是明确表示,将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全国人大财经委随后的审议报告也明确指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的立法确有必要。2月下旬,司法部等更是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座谈会明确该法的起草工作已正式启动。
谈及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遭遇的若干问题,高子程指出,过去民营企业时有面临招投标隐形条件、执行难、追索债权难等诸多争议性问题。在法规配套、市场准入、融资贷款、执法检查以及营商环境等方面,仍存在着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削弱市场信心活力的因素。
高子程强调,当前民营经济最迫切的需求,是确保那些有利于其发展壮大的政策法规能够真正落地生效,从而给予民营企业更强的安全感。这其中,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将起到关键作用,有助于解决执行层面的难题,打通发展堵点,消除干扰因素。
在探讨如何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真正发挥“促进”作用时,他认为,其核心在于确保法律的“刚性”“稳定”与“权威”。
他建议,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并在法律中设定明确的条款或章节,规定若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应成为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履职、检查、执法过程中迈不过去、绕不过去义务、责任、职责,以确保政策法规得到严格、完整、准确的执行。
同时,还要成立相关的专责机构,统筹部门和地方的力量,将相关的执法部门、市场监管、民营企业申诉投诉等都能联动起来,共同破解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回应它们的期盼。
他强调,待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后,各类市场主体将在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各展所长,有力推动税收、就业和科技创新的良性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最后,他向记者透露:“据我所知,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工作,相信这部法律很快就会与我们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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