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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到团组,习近平强调这些“高频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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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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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丁林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交出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又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在艰辛的抗疫历程中,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各方面持续努力,不断巩固防控成果。我们针对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处置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必要条件。

一年来,我们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市场主体的急需制定和实施宏观政策,稳住了经济基本盘。面对历史罕见的冲击,我们在“六稳”工作基础上,明确提出“六保”任务,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立足国情实际,既及时果断又保持定力,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科学把握规模性政策的平衡点。注重用改革和创新办法,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并举,帮助受冲击最直接且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创新宏观政策实施方式,对新增2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建立直达机制,省级财政加大资金下沉力度,共同为市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及时补充财力。支持银行定向增加贷款并降低利率水平,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50%以上,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对大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点对点”服务。经过艰苦努力,我们率先实现复工复产,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3%,宏观调控积累了新的经验,以合理代价取得较大成效。

二是优先稳就业保民生,人民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保市场主体也是为稳就业保民生。各地加大稳岗扩岗激励力度,企业和员工共同克服困难。多渠道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就业。新增市场主体恢复快速增长,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降到5.2%。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在巨大冲击下能够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尤为难能可贵。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线上办公、网络购物、无接触配送等广泛开展。大幅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因疫情遇困群众及时给予救助,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近600万人,实施临时救助超过800万人次。抵御严重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全力应急抢险救援,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

三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较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对工作难度大的贫困县和贫困村挂牌督战,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帮助返乡贫困劳动力再就业,努力稳住务工收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强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和帮扶。年初剩余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长江、黄河、海岸带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实施,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处置一批重大金融风险隐患。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强产权保护。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共建“一带一路”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举措陆续推出。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保持增长。

五是大力促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功组建首批国家实验室。“天问一号”、“嫦娥五号”、“奋斗者”号等突破性成果不断涌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举措。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不断优化。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粮食实现增产,生猪产能加快恢复,乡村建设稳步展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推进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在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方面出台一批新举措。

七是加强依法行政和社会建设,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9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7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开展线上教学,秋季学期实现全面复学,1000多万高中毕业生顺利完成高考。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目标。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提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开展国务院大督查。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严格食品药品疫苗监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为基层减负。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卓有成效。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通过视频方式主持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出席联合国成立75周年系列高级别会议、世界卫生大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等重大活动。坚持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支持国际抗疫合作,倡导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年来的工作殊为不易。各地区各部门顾全大局、尽责担当,上亿市场主体在应对冲击中展现出坚强韧性,广大人民群众勤劳付出、共克时艰,诠释了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彰显了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这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力量源泉。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仍有薄弱环节,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居民消费仍受制约,投资增长后劲不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稳就业压力较大。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强。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金融等领域风险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政府工作存在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善为。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我们一定要直面问题和挑战,尽心竭力改进工作,决不辜负人民期待!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过去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国内生产总值从不到70万亿元增加到超过100万亿元。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超级计算、量子信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摆脱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境,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连年丰收。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超过2100万套。区域重大战略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金融风险处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发展取得新成就,教育公平和质量较大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国家安全全面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经过五年持续奋斗,“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纲要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化量化“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全文提交大会审查,这里概述几个方面。

——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促进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物价水平保持总体平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确保种源安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人均预期寿命再提高1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优化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发展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实施粮食、能源资源、金融安全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提高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展望未来,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三、2021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今年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们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巩固恢复性增长基础,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进出口量稳质升,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经济增速是综合性指标,今年预期目标设定为6%以上,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增速、就业、物价等预期目标,体现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要求,与今后目标平稳衔接,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今年工作,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继续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有序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提高科学精准防控能力和水平。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考虑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经济逐步恢复,今年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因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财政支出总规模比去年增加,重点仍是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中央本级支出继续安排负增长,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7.8%、增幅明显高于去年,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增幅均超过10%。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规模明显大于去年,为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

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完善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制度。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今年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的同时,加大力度推动相关改革,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今年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

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类市场主体都是国家现代化的建设者,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强化公司治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政策性银行分类分账改革,提升保险保障和服务功能。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金融机构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分。

(三)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完善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布局。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深入谋划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增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带动作用。发展疾病防治攻关等民生科技。促进科技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优化项目申报、评审、经费管理、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努力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使他们能够沉下心来致力科学探索,以“十年磨一剑”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搭建更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统筹新兴产业布局。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标准体系,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四)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紧紧围绕改善民生拓展需求,促进消费与投资有效结合,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稳定和扩大消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扩大县乡消费。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鼓励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保障小店商铺等便民服务业有序运营。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以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优化债券资金使用,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100亿元。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简化投资审批程序,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进一步拆除妨碍民间投资的各种藩篱,在更多领域让社会资本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

(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抓好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层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发挥中央单位和社会力量帮扶作用,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要害是种子和耕地。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完善灌溉设施,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稳定种粮农民补贴,适度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和品质。多措并举扩大油料生产。发展畜禽水产养殖,稳定和发展生猪生产。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我们一定要下力气也完全有能力保障好14亿人的粮食安全。

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供销社、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等改革。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对返乡创业的支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使亿万农民多增收、有奔头。

(六)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更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发展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优化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加强贸易促进服务,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及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推动国际物流畅通,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欢迎外商扩大在华投资,分享中国开放的大市场和发展机遇。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有序推动重大项目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效益。

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尽早生效实施、中欧投资协定签署,加快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进程,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在相互尊重基础上,推动中美平等互利经贸关系向前发展。中国愿与世界各国扩大相互开放,实现互利共赢。

(七)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置能力,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严禁洋垃圾入境。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拥有更多碧水蓝天。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将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八)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注重解民忧、纾民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改善人民生活。

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快补齐农村办学条件短板,健全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改善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办园。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强县域高中建设。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基础学科和前沿学科建设,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规范校外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育公平上迈出更大步伐,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努力让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支持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监管。优化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努力让大病、急难病患者尽早得到治疗。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更优惠政策,让社区生活更加便利。完善传统服务保障措施,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的服务。推进智能化服务要适应老年人、残疾人需求,并做到不让智能工具给他们日常生活造成障碍。健全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加强残疾预防,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及时帮扶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坚决兜住民生底线。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档案等事业。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和管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倡导全民阅读。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事。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继续完善信访制度,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各位代表!

面对新的任务和挑战,各级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持续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全面实现现代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仍要付出艰苦努力。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着力办好自己的事。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谋发展、惠民生。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忌在工作中搞“一刀切”,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事不畏难、责不避险,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推进改革开放,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担当作为,实干苦干,不断创造人民期待的发展业绩。

各位代表!

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更大凝聚中华儿女共创辉煌的磅礴力量。

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人民军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疫情防控中展示出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新的一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聚焦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统筹应对各方向各领域安全风险,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谱写鱼水情深的时代华章。

各位代表!

我们要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同心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

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开放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持续深化国际和地区合作,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中国愿同所有国家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为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不懈努力!

各位代表!

重任在肩,更须砥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栗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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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各位代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容应对世所罕见的风险挑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必将激励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上!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推动重大工作部署、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有效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8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23件;听取审议35个报告,检查1个决定和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2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作出决议1项;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7件;审议通过39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次。

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例如: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及时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接着就这一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随后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及时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分批推进30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坚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根据香港形势发展对法律的需求,及时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和有关建议的报告,形成关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并提请大会审议;助力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三农”立法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3年时间完成污染防治领域最为重要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一年半即跟进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用法治力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检查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备案审查,今年还将修改反垄断法;为适应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支撑,审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及时制定出口管制法,修改专利法;积极回应社会治理领域热点问题,社区矫正法出台之后,紧接着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工作,落实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常委会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国旗法、国徽法,更好维护国家形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让捍卫国旗和国徽的尊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修改选举法,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审议监察官法草案。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制定30多年来,进行首次修改,提交大会审议的修正草案,全面贯彻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原则,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围绕人大组织制度、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对大会主席团、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和工作程序进行完善,充分反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这两部法律修改好,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确保人大工作高效运行的程序法,成为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保障法。

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2019年发生“修例风波”,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遭遇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受到严重挑战。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后,常委会迅速行动,于去年6月连续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去年8月、11月,先后通过关于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本次大会将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之后常委会将根据这一决定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打出一套法律的“组合拳”。人大将坚定不移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维护香港宪制秩序、打击“港独”势力、确保爱国者治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规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表彰他们的崇高品质和卓越功绩。举办6次宪法宣誓仪式,任命和决定任命的23位国家工作人员庄严宣誓,引导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召开第7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做好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2020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310件,逐件进行主动审查。围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纠正。做好依申请审查和移送审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5146件,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3378件逐一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其他建议分别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收到有关部门移送审查的地方性法规58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了27件。推动地方人大普遍建立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正式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为立法活动、备案审查提供基础支撑。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适应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呈现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新特点。

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针对抗疫实践中暴露的法治短板,着眼于构建更加协调、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加快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法等6项任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1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和实施,推动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调配应急物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等工作,用法治的力量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维护国家安全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要。常委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重点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档案法,审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这些法律,涵盖了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海外利益保护等领域,既是国家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律,也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制定海警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审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订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草案,为国家领土安全、军事安全、国民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立法。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印花税法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作出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这些立法,涉及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对外开放等领域,就是要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法律保障。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举措。制定一部体现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惯例、反映时代要求的自由贸易港法,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形成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良好社会局面提供了法律支撑。刑法修正案(十一)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一次修改,补充修改47个条文,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金融秩序、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对社会关注的冒名顶替上学就业、抢控公交车方向盘、高空抛物、非法集资、刑事责任年龄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直接回应。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消费理念。聚焦特定领域、特殊问题,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拓展了立法工作方法和路径,标志着立法工作进一步向专业化、具体化方向发展。

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集成创新,本届以来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2部相关法律,作出1项决议,正在审议湿地保护法草案,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守护绿水青山。去年12月通过的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的专门法。这部法律用一年时间完成了起草,又用一年时间进行了3次审议,常委会还及时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用法治力量推动实现长江母亲河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做好民法典实施相关工作。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常委会认真做好民法典实施准备工作,推动相关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做好宣传、推进、保障实施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始终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紧扣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突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大会批准的计划全面贯彻执行。贯彻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有关问题切实整改。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专题调研,为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好各地疫情防控资金需要提供法律支撑。

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制定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若干意见,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落细落实。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全过程预算监管,强化“事前”监督,聚焦“事中”监督,做实“事后”监督。加强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建立听取政府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及相关部门重要政策和重点资金绩效情况通报机制,推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挂钩机制。坚持“线上”监测与“线下”调研分析相结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建设,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提供便利。

认真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更好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听取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国务院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开展健全国有资产治理体系专题调研,推进国资联网监督工作,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地方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的目标。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盯经济运行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脱贫攻坚、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展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标志着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

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公安机关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水平。适应民事案件新特点、刑事犯罪新变化,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和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要求和期盼,常委会检查了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宣传普及法律,紧扣法律规定推动法律责任落到实处。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连续3年先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实地检查22个省份的78个地市,召开74场座谈会,暗访170个单位和项目,梳理20类82个问题,点名曝光143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的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方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理念、生态环保法律深入人心,凝聚起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中国的法治力量。

扎实做好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开展232次调研,形成了307个调研报告。其中,常委会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生态环保决议落实情况、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与改革等6项专题调研。“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专题调研历时4个多月,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精心组织,深入了解民族、国家安全、财政经济、教科文卫、侨务、环保、“三农”、社会保障等方面情况,形成22份专题调研报告。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使调研报告有效服务人大监督和立法修法工作,也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牢固树立服务代表的理念,围绕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35条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506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118件议案涉及的22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68件议案涉及的5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代表提出的9180件建议,交由194家承办单位办理并全部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1.28%。将181件代表建议涉及的9个方面问题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有力推动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代表在闭会期间提交的400多件建议,交由98家承办单位研究处理,做到即收即办、逐件反馈。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意见最集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推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439位代表,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件、微信、参加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17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探索建立对口联系代表机制,5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落实重要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机制,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采纳214位代表提出的完善青少年控烟长效机制等建议。增设6个立法联系点,新设5个基层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搭建听取代表、群众意见的“直通车”。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这是近年代表工作的一个亮点。代表通过走访、座谈、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直接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约1800人次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重要调研成果。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活动,积极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有效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创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为代表和各级人大提供了学习培训的新途径。开设人大历史、代表履职知识、代表风采等具有人大特色的专栏,增强培训课程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课程总点播量达到83万次。举办3期网络视频学习班和2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学习班,1.1万人次代表和地方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学习。基层代表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思想政治水平、法律政策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联系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在联系群众、接触实际中积极发现并反映带有普遍性、共性、典型性的问题,推动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予以解决。

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制定全国人大代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交办转办代表来信141件次。开通网上信访平台,一年多来处理网上信访2.4万件次。拓展民主立法的渠道,认真研究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在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中予以回应。

五、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发挥人大外事工作的职能作用

疫情改变了外事活动形式,但没有阻隔人大的对外交往。以落实国家元首共识为主要任务,创新外事活动形式,举行各层级双边视频活动46场,出席视频会议26场,进行通话交流15次,开展线下外事活动27场,外交信函往来近600件。

加强双边友好交往。人大外事工作的一个优势是覆盖面广、方式灵活,与有关国家建立了130个友好小组,与22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与近190个国家和地区议会保持交往与联系。举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法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同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开展定期机制交流;与日本、韩国、老挝、柬埔寨、印尼、新加坡、乌兹别克斯坦、德国、肯尼亚等国议会领导人视频会晤,深化立法经验交流互鉴,为国家间务实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从立法机构角度助力国家关系深入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后,全国人大以双边友好小组组长名义给93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发了106封信函,介绍有关情况、阐释中方立场,获得广泛理解和支持。

推动多边交流合作。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沿线国家议会的政策沟通和立法交流。出席第五次世界议长大会、第六届金砖国家议会论坛等视频会议,参加各国议会联盟、议会世贸大会指导委员会、亚洲议会大会、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等多边活动,推动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人民为中心”、“团结合作、共同抗疫”等主张写入多边会议文件,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对外宣介中国道路和中国制度。积极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介绍中国发展成就和对世界的贡献。主动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介绍人大制度和立法工作。主动宣介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抗疫理念,分享中国抗疫经验做法。加强人大英文网站建设,办好中国人大杂志英文版,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发挥常委会发言人、外事委发言人、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作用,在涉藏、涉疆、涉港、涉台和抗疫问题上阐明中方立场。人大是人民的人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国家和人民需要,人大就将毫不犹豫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

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

围绕做到政治可靠、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目标,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7次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交流会、第26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相关履职知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总结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成功经验和做法,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制定全国人大例会和其他重要会议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委员长会议、常委会会议,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件议案、每一个事项都符合法律规定。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适当压缩会期,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召开了8次会议,平均出席率超过97%,列席人员到会率超过9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证人大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议更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修订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推进分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2次会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牵头起草13件法律草案并依法提请审议。对其他国家机关负责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并加强督促和指导。协助常委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持续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坚持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周活动,继续开展机关内部巡视,梳理完善137项机关制度,用制度巩固党建成果、提升机关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一轮中央巡视和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参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统筹做好人大舆论宣传工作。积极研究、阐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准确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工作,认真办好“代表通道”、“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大力宣传代表在抗疫斗争、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中的履职担当,讲好中国故事、中国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

各位代表!

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立法形式不够丰富,一些领域法律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形式和工作机制有待探索创新和不断完善;服务代表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人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和国家事业的快速发展,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内涵。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生机活力。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们在前进道路上面临着许多难关和挑战。我们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14亿中国人民众志成城、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就一定能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胜利。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作为,自觉承担起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谋划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发挥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职能作用。

一、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认真抓好宪法实施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加快推进宪法相关法立法修法工作,制定监察官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切实加强宪法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持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好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活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急用先行,统筹立改废释纂,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审议45件法律案,还提出了近20件预备项目。继续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陆地国界法、数据安全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印花税法,修改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审计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完善民生保障、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急需的法律制度,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体育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抓紧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以法治促进和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

适应立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适时启动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编纂工作,针对实际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三、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来开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顺利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目标任务发挥职能作用。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预安排了29个监督项目。切实承担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职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7个工作报告,修改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长江流域生态环保、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教师队伍建设、文物保护、“七五”普法决议实施、知识产权审判、控告申诉检察等10个专项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坚持做好立法与推进法律实施并重,检查企业破产法、畜牧法、中医药法、消防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证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定职责、法律责任得到严格落实。结合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围绕财政补贴管理与改革、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等,开展6项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

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强化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监督、对外交往工作的参与,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水平。支持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鼓励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基层联系点的活动。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建好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加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完善代表系统培训机制。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监督代表履职,推动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五、切实加强人大外事工作,深化和拓展各层级各领域交流合作。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对外交往。认真组织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外事活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深化机制交流和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工作机构交流,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机制活动。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问题主动发声,宣介中国道路、制度和政策、理念、主张。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基础。发挥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的带动作用,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常委会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有关制度规定。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切实做好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工作,支持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面参与立法、监督、代表、外事等工作。更好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作用,提高全国人大机关参谋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全面深入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新进展新成效。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交流,密切工作协同,提升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1年3月4日)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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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这是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0年: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凝心聚力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艰苦奋战、化危为机,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十三五”圆满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新辉煌。

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职尽责,紧盯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紧抓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增强工作效能,为实现“十三五”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展现新风貌,服务中心任务取得新成绩。

(一)深化理论学习,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扎实推进全国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等集体学习,11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组织学习46次,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专题学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学习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委员读书活动,开设“两山”理论、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数字经济、历史上的防疫、人类命运共同体等47个主题读书群,委员交流读书感想14万余人次、在线浏览超过110万人次。推动理论学习和读书成果转化,通过政协信息、读书简讯、活页文选等编报重要意见建议,通过新媒体等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推出的学习民法典系列专栏,点击量达6000万,实现委员自我教育、协商交流和引领界别群众相促进,以“书香政协”助推“书香社会”建设。通过持续学习,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人民政协作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

(二)深入协商履职,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委员迅速投身抗疫斗争。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复工复产等,积极助力“六稳”工作,促进落实“六保”任务,通过会议座谈、委员移动履职平台等协商建言,建立快速通道报送《每日社情》249期、提案699件,为中共中央科学决策和推进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提供参考。以致敬抗疫英雄、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主题,组织覆盖34个界别的委员视察团赴湖北视察,委员在亲历亲见亲闻中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精神洗礼。广大委员在各条战线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救治病人、科研攻关、稳企稳岗等工作,在特殊年份书写了特殊的“委员作业”。

有效运用各种协商形式,发挥网络议政优势,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履职活动不松、不乱、不断,全年举办重要协商活动23次,组织视察考察调研80项。聚焦制定“十四五”规划,以委员座谈会、视频调研会、形势分析会等形式进行研讨,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集中协商建言。就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合作、发挥文化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等开展专题协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重点问题调研议政。多形式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各专门委员会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通过视频连线地方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联动协商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实地进行“‘十四五’时期巩固西部地区脱贫成果”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发挥好协商式监督的作用。及时反映协商履职成果,报送各类政协信息2547期。共收到提案5974件,立案5044件。

(三)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团结合作正能量。继续完善谈心谈话、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等载体,健全从党内到党外、从委员到界别群众的凝聚共识工作格局,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全国政协党组成员邀请党外委员谈心300人次,面对面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举行10场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开展11次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专题视察。发挥委员影响力,举行14场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活动,播出12期“委员讲堂”节目,面向界别群众和社会公众做好阐释政策、解疑释惑、引导预期的工作,相关节目和新闻报道浏览量超过2亿人次。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提出提案、提交大会发言作出机制性安排,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均参与举办重要协商活动。召开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主题协商座谈会,组织港澳委员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参与举办纪念台湾光复75周年主题展和第十二届海峡论坛·第三届两岸基层治理论坛,邀请新生代侨胞代表参加学习座谈、国内考察等。强化港澳委员政治责任,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鼓励港区委员围绕推动香港国安法制定实施等持续发声。综合运用“云外交”和线下交流方式开展对外交往,针对美国所谓涉疆、涉藏、涉港等法案和涉疫反华议案及个别政客反华谬论,通过发表声明、组织座谈和委员接受采访等方式予以严正驳斥,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阐明我原则立场。

(四)完善工作制度,推动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走深走实。围绕新时代人民政协需要着力做好的重点工作,完善政协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全国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对协商内容形式、讨论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规定,建立对重大战略性问题深入研究的机制,推进委员自主调研,组建参政议政人才库,提高协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实施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凝聚共识的平台载体、工作机制、目标对象等内容,对通过政协民主协商程序和有效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共识作出制度性安排。修订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提高办理质量。制定实施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意见,明确履职责任,坚持正向激励和纪律约束并重,鼓励委员联系和服务界别群众,表彰优秀履职委员。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制度,严格督查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制度,继续对党员常委履职进行点评。安排委员分批列席常委会会议形成制度。运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经验做法,压缩常委会会议会期,持续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实地调研实效,开展视频调研、问卷调查,组织优秀视察考察调研报告评选,完善协商议政成果反馈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协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贯彻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发挥联系界别、服务委员功能,专门委员会工作水平和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召开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做法。发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开展对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支持中央巡视组对机关党组开展巡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各位委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不足: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协商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凝聚共识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协商式监督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探索。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二、2021年:聚焦“十四五”开局起步履职尽责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共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做好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工作,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集聚众智、汇聚众力。

(一)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统筹运用常委会集体学习、专题讲座、交流座谈、委员读书等形式,加强以中共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组织委员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协助办好中共“八大”历史陈列展。结合政协实际做好委员宣讲、专题视察考察、理论研讨等工作。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从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从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从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指南,切实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跟党走、携手奋进新征程。

(二)以服务“十四五”规划实施为主线,增强协商建言实效。着眼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平安中国建设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等进行专题协商。综合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提案办理协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形式,紧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加大中医药资源的发掘和保护、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多渠道就业、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等重要问题积极议政建言。举办专家协商会,对推动共同富裕、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民族宗教政策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度协商,丰富协商制度内涵。制定民主监督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式监督,助推党和国家重大部署落实。

(三)以增进大团结大联合为目标,着力凝聚智慧力量。加强委员讲堂工作,总结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经验,分别组织10场以上的活动,拓展传播共识渠道。委员要加强同界别群众联系,深化思想政治引领,及时反映意见建议。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健全政协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通过界别代表人士座谈会、委员读书线下交流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联络。坚定支持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加强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团结联谊,就加强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开展调研协商。举办辛亥革命110周年纪念活动,弘扬辛亥革命精神,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促祖国统一大业、共襄民族复兴伟业。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对外交往方式,讲好中国故事,扩大“朋友圈”。

(四)以推进制度落实为抓手,提高工作成效。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自身建设,召开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坚持委员主体地位,认真实施履职情况统计、履职评价和激励、纪律约束等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提案、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召开全国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召开“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理论研讨会。做好制定加强和改进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相关工作。持续改进会风文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节约,努力把工作成本降下来,把工作质量提上去。深入推进机关巡视整改工作,努力建设模范机关。

三、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 提升制度效能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深刻把握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专门协商机构综合承载政协性质定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辟“中国之治”的重要制度设计和独特治理平台。要通过深刻理解7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成功实践,深刻理解去年以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奋斗历程,从中体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建设性和优越性,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运用人民政协同心同向的政治优势、凝心聚力的团结优势、平等协商的民主优势、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协调关系的功能优势、联系广泛的界别优势,促进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智慧力量的广泛性相结合,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和集思广益商量事相统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筑牢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不断完善专门协商机构工作制度。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已制定修订重要工作制度77项,初步构建以政协章程为基础,覆盖协商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等的制度体系。要坚持实践导向,及时总结完善网络主题议政、委员读书交流、社情民意恳谈、联系界别群众等实践中的创新举措和有效做法,形成新的制度规范。要培育协商文化,秉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深化政协协商实践,把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平等包容、求同存异、兼收并蓄等理念融入政协制度建设和运行之中,更好彰显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和特色优势。要严格制度执行,尊崇制度、维护制度,自觉学习和运用制度,推动协商履职郑重有序而又生动活泼地开展。要融入协商体系,促进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形式的联系配合,推动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有效运行。

(三)着力提升专门协商机构履职能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专门协商机构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推动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能力不足、本领恐慌是摆在每位委员面前的现实问题,加强学习是所有委员的重要任务,全面提升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是履职的必然要求。而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成员,提高协商能力又是担当履职最为紧迫的课题。要提高同党外代表人士协商的能力,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要提高同部门协商的能力,善于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选项;要提高同界别群众协商的能力,善于当好反映诉求、汇聚民智、凝聚共识的桥梁纽带。要加强培训研讨,注重实践养成,促进委员更好地运用协商规则、掌握沟通方法,做到各抒己见而又乐于互动,谋有差异而又善于求同,使建言资政更有用、凝聚共识更有效。广大政协委员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更好把报国之志、为民之心和履职之能结合起来,在新征程中展现政协委员的新担当。

各位委员!“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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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复杂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化危为机,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谱写了“两大奇迹”新篇章,充分彰显了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9347件,审结35773件,制定司法解释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7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080.5万件,审结、执结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深化反奸防谍斗争,依法严惩间谍窃密犯罪。深化反邪教斗争,依法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

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出台司法政策,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对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马建国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发布34个涉疫典型案例,严惩隐瞒出境史致多人隔离、诈骗援鄂医护人员、假冒慈善机构骗捐、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秩序。开展涉疫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湖北法院全员下沉抗疫,为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和疫后重振作出积极贡献。依法妥善处置国内外各种涉疫滥诉,坚决维护依法防控秩序,坚决捍卫我国司法主权和国家尊严。审结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7万件。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8万件。严惩袭警犯罪,维护法治权威。

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通过三年的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对未取得安全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切实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出台食品安全司法解释,斩断食品“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问题,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审结权健传销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2.9万亿元,严惩“套路贷”、预付消费诈骗等犯罪,切实维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9万件,依法惩治恶意强行别车、危险竞速飙车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严惩腐败犯罪。配合国家监委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的12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理追逃追赃、没收违法所得等案件316件,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姚锦旗等164人违法所得11.5亿元和位于多国的不动产,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违法所得无处隐匿。

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案件3.3万件。依法审理陈文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王艾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等案件,严惩侵犯公民财产和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一律依法惩治。严惩一批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制定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细化审理程序,保障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江西、云南法院分别再审改判张玉环、何学光无罪。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4172件,决定赔偿金额2.7亿元,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对41.4万名轻微犯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1.2万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司法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指定辩护律师12.2万人次。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律师可以查阅作为证据使用的讯问录音录像,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二、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30.6万件、行政案件26.6万件,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及时出台审理涉疫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执行案件等4个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应对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紧急为138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临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支持扩产抗疫。青岛法院4小时内组织完成听证并裁定解冻资金,使被起诉的呼吸机企业迅速投产运营。苏州、威海、新乡等法院紧急准许处于破产阶段的企业恢复生产,确保紧缺医疗物资供应。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履约难问题,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审理相关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案件4.3万件。北京、上海、贵州、云南、新疆等法院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府院联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坚决纠正涉疫就业歧视行为,严禁仅以劳动者曾感染新冠病毒、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支持并规范共享员工、网络零工等灵活就业,让群众在疫情冲击下就业得到法律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意见,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34件56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司法程序质量等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继续保持向好。妥善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案件,促进优化投资兴业软环境。依法妥善审理涉国有企业改革案件,准确区分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国企深化改革提供保障。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与全国工商联建立联系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保护诚实守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86万件,切实保护诚实守信一方合法权益,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契约精神。保护“货真价实”,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惩网络欺诈、假借“以房养老”坑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严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该入刑的入刑,当赔偿的赔偿。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意见,严惩“碰瓷”违法犯罪,四川法院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团伙绳之以法。惩治网络流量造假行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手机应用流量劫持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放司法区块链平台,支持网络著作权人上传作品、保存证据,预防和惩治网络抄袭。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惩治虚假诉讼意见,严惩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非法融资、骗补骗保等行为,对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63起系列虚假诉讼的某房地产公司顶格处罚6300万元。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正向激励等机制,鼓励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全国197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区分失信与经营风险,深圳法院实施个人破产特区法规,江苏、浙江法院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诚信的创业失利者提供重生机会。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等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赔偿数额,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促进形成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的法治环境。制定司法解释,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优势,保护科技创新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维护创新企业正当权益。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及其发明成果,激发创新活力。严惩盗版抄袭、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侵害著作权商标权行为。审理一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和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依法公正裁判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和行为边界,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依法规范发展。联合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净化网络生态。审理视频网站付费超前点播案,规范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理手机软件侵害用户个人信息、人脸识别纠纷等案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维护数据安全。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健全破产制度配套政策。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充分保护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其中,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28件,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天津、辽宁、重庆、青海法院审理物产集团、沈阳机床、力帆系企业、盐湖股份等破产重整案件,助力企业走出困境,保护上下游产业链和中小投资者权益。

服务扩大内需。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新型基建、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领域矛盾。甘肃法院及时化解涉铁路建设土地行政争议,保障银西铁路工程建设。加强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对设置消费陷阱、霸王条款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妥善审理住房、汽车买卖、旅游服务、在线教育等消费纠纷案件,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

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制定服务“三农”工作意见,规范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妥善化解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等矛盾纠纷。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亿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依法审理乱占耕地案件,促进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涉土地、农资违法犯罪,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新疆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南疆行活动,推动“于田沙漠玫瑰”等地理标志应用保护。福建、江西、贵州、陕西等法院创新司法扶贫举措,服务老区苏区脱贫攻坚。

服务金融健康发展。严惩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涉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违规披露信息、欺诈发行股票等犯罪,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严惩网贷平台挥霍出借人资金等违法犯罪。出台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出台服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意见,保障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加强上海金融法院建设,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修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大幅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57件,同比增长82.1%。江苏法院审理向长江非法排污案,让排污者支付5.2亿元环境修复费用和罚金。河南法院审理废酸污染黄河支流案,改变“企业排污、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现象。福建法院加强古厝、廊桥等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广西法院加强巡回审判保护野生动物。贵州法院积极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乡土文明。西藏法院依法守护雪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陕西法院用恢复性司法助力修复秦岭生态。青海法院倾力守护中华水塔生态安全。上海、湖北、湖南、四川等法院依法审理涉长江禁渔案件,山西、内蒙古、山东、甘肃、宁夏等黄河流域9省区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等,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举措。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妥善审理涉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雄安新区法院积极保障新区重大项目建设。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与当地知识产权局共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广东法院出台三年行动方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吉林法院与辽宁、黑龙江法院共同加强与政府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庆、四川法院强化司法协作同城效应,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出台服务扩大对外开放意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共聘请来自25国的55位专家、法律工作者担任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特邀专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举措,制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见,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重庆、郑州、成都、西安、兰州法院妥善化解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广西、云南法院创新巡回审判机制,及时化解边境贸易纠纷。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或将国外仲裁变更为我国海事法院管辖,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贯彻实施民法典。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全面、系统、规范的一次清理,废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保障了民法典施行后法律适用标准统一。重点开展涉及物权、担保、婚姻家庭、时间效力等一批配套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开展民法典全员学习培训,通过“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形式培训干警256万人次。采取以案释法、动漫说法等方式创新普法宣传,以小案例阐述大道理,引导群众增强民法思维,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4.7万件。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湖北等法院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06.1亿元。依法审理工伤、医保、社会救助等案件,推动解决养老保险参保率低、断保、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等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残疾人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惩治“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惩扰医伤医犯罪,依法保障平安医院建设。

加强人格权保护。人格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贯彻民法典,在司法政策中增加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等规定,畅通人格权救济渠道。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等案件,决不让人民英雄受到玷污,树立崇尚英雄的良好风尚。审理微信群侮辱人格案,坚决制止网络暴力。审理职场性骚扰损害责任案,让性骚扰者受到法律制裁。审理进口冻虾万名消费者信息案,禁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审理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案,明确安装监控不得侵扰他人生活安宁。通过一系列人格权保护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让人身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格尊严受到切实尊重,充分彰显我国民法典的人民立场和共和国人民的主体地位。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64.9万件。会同全国妇联等单位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保障婚姻自由,促进家庭和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通过发挥司法裁判教育示范功能,探索将家暴防治延伸到婚前、离婚后及精神暴力等情形。山西、辽宁、广西、重庆、宁夏等地法院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筑牢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免遭家庭暴力的“隔离墙”。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弘扬敬老孝老美德,强化养老助老责任。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对强奸杀害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安徽、山东、湖南、陕西、兵团等法院推进少年家事法庭建设,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审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案,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打赏金。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会同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开展寒假关爱儿童活动,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儿童身边。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拓展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实践成果,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结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633件,审结涉军民商事案件10418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司法服务工作,依法维护部队正当权益和群众合法利益。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出台意见,加大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力度。军事法院开通涉军维权平台,结合重大任务排查化解纠纷909件,为部队和官兵挽回损失14.3亿元。内蒙古、海南、西藏等法院主动送法进军营,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湖南法院加强沟通协调,让西藏戍边战士和家人先行拿到赔偿款,为边防战士提供后方坚强的司法保障。

切实保护和维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4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1.1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完善内地与澳门法院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妥善化解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民商事纠纷,维护港澳同胞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在祖国大陆的合法权益。厦门海事法院发布首份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福州平潭、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法院聘请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审结涉侨案件4675件。会同中国侨联推广涉侨纠纷化解经验,帮助侨胞在线化解跨境纠纷。

四、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

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着眼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非诉讼和诉讼对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全国总工会、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完成“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涵盖劳动争议、道交事故、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纠纷领域,3.3万个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平台,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自2018年2月上线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分别为56.8万件、145.5万件、424万件,其中2020年同比增长了191%。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法院对接“老马工作室”等代表委员调解工作站,合力化解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化解。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的情况下,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民事诉讼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充分体现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显著成效。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7场“一站解纷争”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10余家媒体参加“人民法院一站式体验官”基层行,社会反响热烈。

基本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让当事人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就能一站式办理全部诉讼事项。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使大量案件纠纷在诉讼服务大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一站式化解。2020年,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案件693.3万件,平均审理周期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53%。化繁为简,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统一入口,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开通全国统一律师服务平台,提供全程线上阅卷、提醒案件排期避让等35项功能,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推行视频网络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强化服务监督管理,通过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对四级法院诉讼服务一网统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功能,帮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

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在四级法院及1万多个人民法庭做到全覆盖,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从“一律敞开大门”到“就近提供服务”,当事人可以选择家门口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对包括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全国法院全部开通网上立案功能,网上立案申请超过一审立案申请总量的54%。针对反映有法院年底不立案情况,向全国法院发出立即纠正通知,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一站式建设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功能,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浙江法院助推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湖南法院巧用“五老”调解就地化解矛盾,陕西法院创新“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工作机制,云南法院“阿诗玛”特色调解室为群众提供双语服务,内蒙古法院发扬“蒙古马精神”探索草原特色矛盾化解模式,新疆法院创建101个“枫桥式法庭”,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林区草场、田间地头,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人民。

五、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深化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完善法官员额管理制度和配套保障机制,实现能进能出、良性运行。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确保制约监督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要求高级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和发布参考性案例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备案,防止不同地区审判标准出现不合理差异。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5个省区市的305个试点法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显提升。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和案件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修订规范量刑程序意见,促进量刑公开公正。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全国陪审员参审案件247.8万件。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累计1.2亿份,庭审直播累计1159万场,阳光司法机制产生深远影响,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坚持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天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智慧法院建设迈上新台阶。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显现,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完善诉讼规则、创新技术应用、促进依法治网等方面不断改革探索。健全网上庭审、电子证据、异步审理等规则,保障在线诉讼依法规范进行。在线庭审平均用时36分钟,比线下节约2/3,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0天,比线下缩短1/4。通过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为全球互联网法治发展积极贡献中国方案。

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化执行改革,加强智慧执行,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吉林、河南、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出台实施意见,推动从源头解决执行难。持续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网络查控案件1464.5万件,网络拍卖成交金额4027亿元,同比均有大幅增长。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81亿元、涉民生案款254亿元、涉金融债权案款3300亿元。山东法院对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进行集中清理,释放土地资源4.9万亩、海域使用权3888公顷。加强全国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建设,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提高发放效率。加强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执行关键节点监督管理,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通过制度改革和科技变革双轮驱动,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2020年,全国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5件;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9%,二审后达到98.1%;未结案件数、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分别下降17.5%和24.9%;涉诉信访、涉诉进京上访同比分别下降12.9%和71.8%;受理执行案件1059.2万件,执结99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3%和8.1%。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举办为期一年的新入院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帮助青年干警扣好从事司法工作的“第一粒扣子”。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在全国法院推广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开展向胡国运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458个集体、703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魏晶晶等29名法官因超负荷工作或遭受暴力伤害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执着坚守、奉献牺牲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法治事业的热爱。湖南法院周春梅法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因拒绝说情打招呼遭到歹徒残害,血染法徽,用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

提升司法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让干警在服务和保障抗疫斗争、化解矛盾纠纷、攻坚改革难题中受考验、长才干。认真落实法官法,修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培训干警320.8万人次,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互联网等审判人才培养,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完善法官任职政策衔接,加强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案件总量科学配置员额法官,解决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法院人才短缺问题。通过选派干部、培养双语法官、讲师团巡回授课等方式,加强西部及民族地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完善四级法院统一的记录报告平台,实行月报告制度,推动铁规禁令落地见效。按照党中央部署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55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46人。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修订任职回避规定,加强法院督察工作,健全法官惩戒制度,防范和严惩司法腐败,涵养清风正气。

七、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围绕代表审议时提出的1349条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逐项落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动力和实际成效。比如,针对建立疫后涉企纠纷联调联动机制的建议,加强涉疫法律风险提示,依托一站式平台联动化解矛盾,助力稳企业保就业;针对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建议,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措施,对接商会调解平台,方便民营企业依法维权;针对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的建议,出台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针对加强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的建议,加大反家暴力度,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在制定重大司法解释过程中,注重听取相关专业领域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提高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邀请代表参加司法护航长江等视察调研活动。针对371件代表建议和代表日常提出的409条建议,逐件办理跟踪,认真沟通反馈,推动惩治暴力伤医、保护商业秘密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47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10余人次。畅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和特邀咨询员意见建议。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步,人民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熟定型,立案难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批历史形成的重大冤错案件得到依法纠正,全国法院广大干警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等目标任务,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面向“十四五”,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十四五”专项规划,更好履行新时代新阶段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变革新进步,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实践证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科学指南,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前景无限光明。人民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看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存在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还需提升。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对精准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风险、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研究不够,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措施全面落地存在差距。四是司法领域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法官贪赃枉法、徇私枉法,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五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一些法院法官员额不足,一些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尚未形成科学完备的司法人才培养体系,一些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依然突出,司法职业保障需要加强。六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人民法庭建设存在差距,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种源等保护力度,服务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科技强国建设。加大对红色经典作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健全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司法政策,强化司法协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化解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纠纷,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对数字经济、互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研究,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促进新模式新业态依法规范发展。落实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野生动物,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安全,服务海洋强国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实施民法典,提升我国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六个巡回审判点建设,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对“互联网+”模式下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加强对医务工作者的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涉军维权工作力度,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落实国防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善意文明执行制度,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努力做到人民群众的需求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四是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严格贯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构建与律师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共同推动法治进步。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改革主体责任,敢于啃硬骨头,对已经实施的改革加强评估问效,让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依法办案。扎实做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完善在线诉讼程序规则,创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六是建设过硬队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不文过饰非,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法院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司法职业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让每一个法官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做定分止争的行家里手,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各位代表,做好“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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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影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01万件,同比下降19.4%。其中,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6%、12.4%和46.1%;主动履职的公益诉讼、诉讼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9.2%和9.6%。

一、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长治久安

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自觉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70561人、提起公诉1572971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支持新疆等地依法防治暴恐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5.7万人,核准追诉“南医大女生被害案”等35起陈年命案。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35万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21.2万人。

在依法履职战疫和促进经济恢复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及时出台系列司法政策,指导依法追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筑牢抗疫法治防线。继去年初打破常规、连续发布10批55件典型案例后,因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再就核酸检测造假、制售假疫苗等发布4批19件从严追诉典型案例,指导办案、震慑犯罪、预警社会。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下沉一线,扎实履行依法战疫各项检察职能。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疫犯罪7227人,起诉1.1万人。坚决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制定实施“11条意见”,服务“六稳”“六保”。突出稳企业保就业,用好司法政策,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2019年排查的2687件已督促办结2315件;去年再会同公安部排查督办5088件,为企业解绊,促放手发展。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检察机关受理一起串通投标案,查明6家涉案企业系受黑社会性质组织胁迫出借资质,对涉黑犯罪依法严惩,对企业则依法不起诉,促其规范经营。开展企业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排查2.1万件,支持企业合法诉求5519件。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布恶意欠薪犯罪典型案例,起诉182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1.1万件。严格区分恶意欠薪与因周转困难而欠资,以精准司法保企业、为员工利益谋长远。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检察机关参与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一开始就明确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9个指导性文件,统一办案标准;对150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导。2018年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起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三年的11.9倍。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数的15.9%;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坚持除恶务尽,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2987人。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去年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为近4年最低,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近20年最低。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的这场专项斗争,惩治力度更大、办案质量更好、“打伞破网”更严,人民群众以更实在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

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起诉网络犯罪14.2万人,在刑事案件总量下降背景下,同比上升47.9%。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态势,专设检察办案指导组,制定追诉、指控犯罪65条标准,用好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制度,助推依法从严治网。结合办案,就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提升移动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力、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抄送公安部等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760人,已起诉15346人,不起诉662人,不起诉率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退回补充调查4013人次,退查率同比减少12.4个百分点。对赵正永等1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提出判处死刑的公诉意见,判决予以采纳。用好法定特别程序,力促追逃追赃。对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421人,同比上升63.1%。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制度源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犯罪结构明显变化,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案件不断增多。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从2000年占53.9%升至2020年的77.4%。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罪须从严追诉,轻罪则依法宽缓;促进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更利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前启后,积极履行主导责任,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该用尽用、规范适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明标准。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不予从宽;对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8.8万人、不起诉20.2万人,占已办结案件比例分别增加0.8和3.9个百分点。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审前羁押从2000年占96.8%降至2020年的53%。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适用情况,围绕审议意见推出28条深化落实举措。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用典型案件引领法治、促进治理是检察办案的更高追求。定期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发案特点及趋势,以“检察专报”引导动态防治。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适用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与公安部等出台指导意见,严惩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让“碰瓷”者“碰壁”。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二、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以有力履职促进高质量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湖南检察机关办理一起涉黑案时,发现被害人遗孤无人照管,在安置、救助同时,协调民政、教育部门解决其监护和就学问题。为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推广云南经验,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不结案不返还惯常做法,会同有关机关一体实施。去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9%和21%。万峰湖地处黔桂滇接合部,因无序养殖、水质恶化,2016年、2017年连续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因治防分属管辖,效果不如人意。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三地党委和政府大力支持,协同治理、联手防控,再现一湖碧水。与生态环境部等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会同自然资源部开展试点,强化土地执法领域协作,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出台检察政策,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促进综合运用刑事、行政、经济手段惩治非法捕捞。

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1万人,同比上升3.2%。会同公安部对36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会同证监会发布典型案例,严惩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开设金融检察微课堂,以案释法,引导理性投资。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指导意见,严惩洗钱行为。共起诉洗钱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

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并在天津、海南、重庆等9省(市)试点。针对一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权利人难以依法及时维权,全面推开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司法解释,会同公安部完善侵犯商业秘密立案追诉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协同国家版权局等对49起重大侵权盗版案挂牌督办。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甄别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谨防把一般违法、违纪问题作犯罪处理。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专门规范服务自贸区建设,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出台21项举措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京津冀检察联动服务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务实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作,落实共抓大保护。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共同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沪苏浙皖21条检察意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川渝48项检察协作机制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渝桂检察协作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安全畅通。辽吉黑检察机关携手开展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

促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召开视频会议,共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惩防跨国犯罪,完善跨境司法协助机制。首次发布刑事司法协助典型案例,规范境外取证。依法办理涉外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法治为“一带一路”建设护航。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关于“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2万件,监督撤案2.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4%和58.4%。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对“张玉环案”“吴春红案”“韩显辉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同时,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启动问责程序。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3案29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直接组织对3所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推进常态化省内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河南检察机关在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某监狱一度监管秩序混乱,对7名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时严肃追究6名派驻检察人员相应责任。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万人次,同比上升33%。“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备受关注,检察监督责任更重。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努力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个案问题更多以检察建议促进纠正。提出民事抗诉4994件,同比下降2.1%,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2926件,改变率为8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00件,同比上升24.2%,法院采纳率68.7%。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3.3万件,同比上升84.4%。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同比上升59.7%。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人,同比分别上升27.9%和6.5%。检察机关发现一犯罪团伙虚构带牌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再冒名被告应诉骗取车牌,制造虚假诉讼283件,涉案金额3700万元,追诉犯罪同时,向9家相关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就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五号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82件,同比上升1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8件,是2019年的2.4倍。对行政审判中违法送达、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提出检察建议6067件,是2019年的2.2倍。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5万件,同比上升93.4%。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3件。一申请人因宅基地纠纷十余年未能解决,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0月二审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审查认为裁判并无不当,但为化解多年讼争,检察官深入村组,查明纠纷根源,经双向释法说理,协调给予申请人应有补偿,这起“老大难”行政争议终于划上句号。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令人瞩目。去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26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4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3.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倍和14.4%。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直接办理了一批跨区域和影响性案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磋商机制,拟提出检察建议的先促请行政机关主动履职。针对一些污染企业违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核实、督促整改,推动环保处罚信息共享,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万件,同比上升14.1%;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堂。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则提起诉讼,将案件办成法治样本,促进依法行政,警示、教育社会面。起诉8010件,同比上升67.6%;法院审结5976件,支持起诉意见5935件。拓展案件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2.7万件,是2019年的3.4倍。发布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推动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专项监督,新疆检察机关开展文物古迹专项保护行动。上海、安徽检察机关推动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治理,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贵州检察机关针对网络餐饮平台强制“二选一”,督促主管部门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青海检察机关与消费者协会协作,探索拓展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以民法典指引检察履职。召开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全员线上专题培训,全面清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统一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把民法典作为“四大检察”的重要价值指引,刑事追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平等、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民事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对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万件次。妥善处理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对于民事欺诈、合同纠纷案件,准确判断主观故意,谨防违法追诉;对打着民事交易、经济纠纷幌子,实为侵财犯罪的“套路贷”等,严格依法追诉。

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958件,同比上升30.5%。促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控辩协商。携手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同构积极、建设性检律关系。

四、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完善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26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万件。联手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指导意见,对盗窃、破坏公共场所窨井盖行为,以破坏交通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追诉。办理涉窨井盖刑事犯罪106件、公益诉讼424件。梳理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该部牵头制发窨井盖管理指导意见,促进对水电气、供暖、通信、广电等各类井盖联手共治;地方检察机关联动落实,督促整改窨井安全隐患17.6万处。井盖必须安全地踩在脚下。

以公开听证办好群众信访。去年新收群众信访92.7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8%。及时回复、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检察机关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3%,重复访同比下降13.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办理信访积案2.5万件,其中5年以上的1018件全部办结。推广河南经验,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承办多年难结案件,接访办案3.3万人次,是2019年的2.4倍。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大检察官带头,四级检察院全覆盖,组织听证2.9万件,是2019年的10.8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等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化解率83.7%。开通听证网络直播,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会同有关部门建成1029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既应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办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福建福州检察机关探索运用督促监护令,促家长履行管教义务。湖南检察机关办理校园性侵案发现,某校两名负责人知情后既未认真核实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导致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吸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推行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等制度。孩子就是未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要持续做得更实。

彰显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381人。与有关部门制定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意见,救助378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是2019年的3倍。办理军用土地保护和军营周边环境整治以及机场净空、舰艇航道、军事设施维护等公益诉讼151件。某军用机场附近企业违法排放,严重影响部队战训。辽宁军地检察机关联署发出检察建议,驻地政府迅即整治,多年扰军难题得到系统治理。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浙江青田“检侨之家”以远程视频为海外华侨解申诉难题。坚决严惩任何伤医扰医犯罪。起诉496人,在前两年大幅下降基础上,同比又下降69.7%。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推广杭州经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针对“无码老人”出行、消费困难,开展信息无障碍公益诉讼,促请职能部门消除“数字鸿沟”。与全国妇联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协作机制。

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落实必须有的违法代价。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件件连着民心,都是“天大的事”。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须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针对网络侵权多发、个人维权困难,抓住两男子偷拍取快递女子并在网上造谣其出轨的典型案例,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自诉转公诉。此类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案,司法机关应担追诉之责,不能让受害人畏难维权。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指导江西检察机关办理一起外地跨省倾倒废液严重危害村民饮水安全案,因危害公益后果仍在持续,首次适用民法典变更诉讼请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诉请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得到支持。指导广东、陕西、宁夏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督促落实从业禁止。赚“黑心钱”必须重惩重罚,做实不敢犯、促进不能犯。对严重损害群众获得感的犯罪,案值不大亦须坚决惩治。一搬家公司低价揽活,再将约定的数百元坐地起价10余倍,敲诈勒索31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19人,铲平喜迁新居的“路障”。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融入检察履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发布《“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重在把问题的本质、要害找准,从源头上整改。修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制定公益诉讼办案规范,促进严格依法履职。发布指导性案例9批34件、典型案例81批525件,要求强制检索、参照办案。创刊《镜鉴》,反思违纪违法、错案教训,引以为戒。会同中央媒体评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组织优秀公诉人竞赛等业务练兵,通报表扬49名优秀检察官、30个优秀办案团队,让榜样引领政治强、业务精。

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发布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以知促行,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惠及群众、减少讼累。2020年刑事检察“案-件比”1:1.43,“件”同比下降0.44,压减了41.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更重要的是检察理念、作风在转变: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分别下降57%和42.6%;自行补充侦查4.8万件,是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诉率进一步上升,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则下降40.2%,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抓住落实“三个规定”不放,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在2019年四级检察院全面报告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基础上,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定期通报、随机抽查。全年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67763件,是前两年总数的5.8倍。如实填报,重在抓实。发生司法腐败案件,均倒查记录报告情况。按照党中央部署,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4人在内的1318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2.2%。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42人,同比上升20.3%;检察官589人,同比下降14.3%;发生在检察办案活动中的629人,同比下降13.5%。履行主体责任自行查纠的予以肯定,被动查处的依纪问责。

坚持不懈服务基层、打牢基础。研究制定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5条意见。省级检察院梳理出129个工作滞后基层检察院,市级以上检察院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精准帮扶。全面推开东中西部检察院结对共建,健全跨市、县检察人员互派交流机制。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治藏方略,统筹规划、务实推进检察对口援助,促进新疆、西藏、青海等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研发运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助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更优。实行案件序号终身制,无论经历多少层级、环节,一号到底,让检察办案能回溯、司法责任可落实。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邀请1080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系统梳理代表委员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4236条意见建议,落实在日常工作。代表委员提出的204件书面建议、57件提案全部办结回复,连续三年邀请代表委员评选建议提案优秀答复文稿。继续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去年上门征集的71条建议全部落实。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439人。对判决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评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级检察院同步举办网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接受监督不因疫情“打折”。依靠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检察监督才能做得更好。

各位代表,“十三五”时期,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更加主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践行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一些检察人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时有发生,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抓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还不够实。四是统筹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改革措施尚待完善。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检察人员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甚至充当“保护伞”,教训深刻。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2021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宏伟蓝图,检察事业开启新的征程。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体要求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基本布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战略支点是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总体目标是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务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检察人要更加自觉担当作为,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第一,持续稳进,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主动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针对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强化监督办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加大惩治涉医犯罪力度,坚决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试点,促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从严惩治危害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加强涉海案件诉讼衔接,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安全。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积极、稳妥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续工作。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加强案例指导和司法解释工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更好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坚决惩治涉军犯罪,积极推进涉军公益诉讼,部署军用机场净空专项监督,助力强军兴军。行使司法主权,用法治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利益和中国公民安全利益。

第二,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贯彻实施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民法典要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促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既防治“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追诉犯罪同时,对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第三,努力提升,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从基本、基础和常规做起,从基层抓起,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管理,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善初任检察官遴选制度,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更加贴近基层检察办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共同法治理念。抓实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高度重视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1931年在红都瑞金创立人民检察制度。90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检察始终与革命、建设、改革同步。新发展阶段、新的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来时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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